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1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施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1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而进行的调整,可以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应对客户需求多元化,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收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部分产品结构,同时相应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85元,共计募集资金575,65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9,09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6,56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0,210,007.54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96,349,992.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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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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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或利息所得。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共计475.31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结构调整情况
“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于2020年2月立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部分车间已陆续建成使用,尚有部分车间未完工。
为顺应市场发展、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募投项目收益,在染整加工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5,500吨涤纶/涤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调整为5,500吨锦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调整前后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和产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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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结构调整的背景和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目标是提升公司面料染整加工产能,染整受托加工的主要产品延续了公司一贯以来的优势产品涤纶/涤氨面料。随着经济和市场的发展,消费者对高品质、高性能服装面料的需求也增加。与涤纶/涤氨面料相比,锦氨面料具有弹性更好、防皱性能更好、透气性和吸水性更好、耐用性更强、穿着更舒适等优点。能满足特定需求、提升穿着体验、推动纺织业发展的锦氨面料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和发展潜力。
2、公司募投项目立项后,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印染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促进浙江省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政策,要求纺织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绿色、节能、可持续发展,生产高品质、多品种、高附加值的产品。
3、相比涤纶/涤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锦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具有更高收益。
(三)本次产品结构调整产生的新增经济效益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部分产能已陆续建成投产,本次产品结构调整后预计于2025年12月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与产品结构调整前相比,本次产品调整后预计正常年可实现新增营业收入5,590.00万元,新增利润总额1,385.58万元,新增净利润1,177.74万元。(该预计数据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为满足产品结构调整后的生产要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中尚未实施购置的主要生产设备染色机和定型机的型号进行调整,募投项目中的设备购置费用因此调增420万元,预备费用调增12万元。同时公司秉承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设计目标产能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基础上对未来拟投资情况重新做出审慎规划,加强了成本控制,相应拟调减“安装工程的费用”和“其他费用”。本次调整不涉及对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调整,公司将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完成上述调整,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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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部分车间已陆续建成使用,本次产品结构调整后的锦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生产车间为染整第四车间,为达到工业厂房建筑要求,公司拟对染整第四车间进行改建。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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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的变更。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系考虑产业政策导向、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需求等外部客观因素,为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应对客户需求多元化,基于审慎及经济性原则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收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风险提示
1、市场变化风险
纺织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国际贸易形势、市场供需状况等外部因素影响较大,未来若因宏观经济下行、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等原因造成市场需求萎缩,会对公司销售造成不利影响,造成经济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技术风险
与涤纶/涤氨面料相比,锦氨面料的染整加工除了需要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有所差异外,在染色配方、染色温度和时间、定型温度和速度等工艺方面差异较小。公司经过多年的摸索和研究,已经成功掌握锦氨面料的染整加工技术,建立成熟的技术和生产团队,可以满足产品结构调整后的生产需求。但若未来项目达产后相关技术水平未达到产业化要求,则存在延期投产的风险。
3、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经对照相关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募投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要求,募投项目的产品也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若未来国家关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产业政策出现调整,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环境保护风险
染整加工会使用较多的染料、助剂等化学物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和少量废气,上述废水及废气中含有多种污染物,环境污染性较强。公司历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环保法律,制定了一系列环保制度,设立了专门部门负责日常环保工作。但如果公司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在环保方面的标准,或操作人员不按规章操作,存在污染物外泄、环境污染的风险。同时,随着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国家对企业环保投入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国家进一步提高环保标准,公司排污治理成本将进一步提高,将对公司的利润水平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延期,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同时相应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本次产品结构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本次产品结构调整可能涉及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而进行的调整,可以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应对客户需求多元化,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收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999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一)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7日
至2024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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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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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12月13日17:00,邮件中需附上上述(一)、(二)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四)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999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楼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星
联系电话:0572-3958999
电子邮箱:cady_info@chinacaidi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999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