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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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6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与材料已于2024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庆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陈燕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的相关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9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8日、11月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8日、11月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8日、11月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29.3倍。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为37.17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5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与材料于2024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新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63.90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信永中和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1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要求,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与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意见方面不存在分歧。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16人。中审众环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29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桂铭,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刚,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金萍,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刘波,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刚、郭金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波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审计机构,中审众环的审计服务收费根据招标文件的审计服务要求、预计工作量及各级别员工投入的工时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3.9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6.8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7.07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减少8.71%。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1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受聘期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信永中和及其工作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相关要求,并综合考虑公司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与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意见方面不存在分歧。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力及相关资源配备、人员信息等资料,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情况进行评价,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因此,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大魏庄东路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6日

至2024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二)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12月13日16: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大魏庄东路99号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维众

联系电话:0531-58675810

联系传真:0531-58675810

邮箱:swan@sdmj.com.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大魏庄东路99 号

邮编:250032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