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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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吴超杰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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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林元明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林元明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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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诚恒富
1、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信诚恒富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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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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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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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裕投资
1、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信裕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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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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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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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鑫福投资
1、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鑫福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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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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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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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信诚鑫福
1、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信诚鑫福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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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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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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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张许投资
1、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张许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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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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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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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金证股份
1、基本情况
金证股份(600446.SH)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的上市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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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9月30日,金证股份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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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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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粤财投资
1、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粤财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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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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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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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潇湘君凌
1、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潇湘君凌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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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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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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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海控天程
1、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海控天程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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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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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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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深投控私募
1、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深投控私募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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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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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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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创盈健科
1、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创盈健科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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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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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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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深湾园创
1、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深湾园创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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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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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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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上市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重组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询价情况,以询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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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星网信通各股东具体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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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股权较分散,不存在单一持股30%以上的股东,且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8.25%和14.52%,二者持股比例较为接近,均无法单独对标的公司实施控制,因此标的公司无控股股东。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章海新作为股东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4.52%的股份,并担任标的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直接持有信诚恒富70%股权,并担任信诚恒富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直接持有信裕投资47.82%的财产份额,并担任信裕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有鑫福投资15.33%的财产份额,并担任鑫福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持有信诚鑫福6.72%的财产份额,并担任信诚鑫福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章海新直接或间接控制标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达到48.75%。同时,章海新作为标的公司的创始人,能够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对股东会、董事会产生重大影响,且第一大股东金证股份承诺不主动谋求星网信通的实际控制权,因此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章海新。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星网信通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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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标的公司是一家为客户提供智慧融合通信综合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标的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致力于为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党政机关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客户提供方案设计、软件开发、项目实施/系统集成、运维服务等一体化的信息与通信综合解决方案。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含ICT产品解决方案、融合通信解决方案、运维服务等,主要应用于融合指挥、智能客服、企业统一通信和ICT产品解决方案等智慧融合通信领域。
标的公司注重科技创新及技术研发,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已累计获得专利19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以及软件著作权119项,已成功应用于政府应急、金融、电力、能源、互联网、智慧水务、智慧海关等多个场景。标的公司还获得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年度华为全球优秀服务伙伴、2024年度华为优秀解决方案伙伴等多项荣誉,拥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3级、CMMI-ML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多项认证。
(二)主要经营和盈利模式
1、盈利模式
标的公司凭借自主研发技术和多年的项目经验,主要为客户提供融合通信解决方案、ICT产品解决方案业务等,主要包括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软件开发、工程施工、集成调试、竣工交付以及后期维护管理。标的公司通过前述业务实现收入和利润。
2、采购模式
标的公司的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服务。标的公司采购分为按项目采购与备货采购。按项目采购主要以项目为基础,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涉及的设备明细清单,然后按照销售合同上客户要求的交期及供应商的交货周期下单采购。标的公司主要是根据销售订单采购,避免积压库存的情况。备货采购主要针对下游需求广泛的通用设备,标的公司根据对市场未来的预测,提前下单采购完成备货;或者在客户没有正式订单的情况下,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提前备货。
3、销售模式
根据行业的业务特点,标的公司已形成以技术为导向的销售模式,各地分公司、子公司、产品解决方案部、研发团队构建了提供方案设计、选型配置、软件开发、系统交付及运营维护的销售体系。
4、研发模式
标的公司依托核心技术自主开展音视频通信、应急指挥等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工作。标的公司研发以行业发展为方向、客户应用需求为导向,通过对行业发展方向和不同领域客户的信息化需求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确保开发的信息化产品可满足客户的需求,并根据技术发展、行业需求等及时进行信息化产品的迭代升级。
(三)核心竞争力
1、技术研发优势
标的公司通过不断突破性创新研发,依靠独特的技术优势,打造的全网智慧融合通信平台,已实现包括“智慧桌面云、智慧私有云、智慧应急、智慧客服、智慧园区、智能会议、智慧传送、智慧数据中心”等十五个重要模块,实现智慧基础层、智慧产品、智慧解决方案的“全智慧”构建。智慧融合通信系统可广泛应用于政府应急、文旅领域、公共卫生、智慧水利、智慧园区、公安消防等重要领域,获得客户的一致认可。
2、项目经验优势
标的公司深耕智慧融合通信行业多年,在大量的项目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行业经验,对融合指挥、智能客服、企业统一通信和ICT产品解决方案四大领域具有深刻认识和理解。多年的项目实践经验,一方面使标的公司具备从售前行业信息跟踪、招投标文件方案咨询设计、整体规划和场景定制化需求设计研发、新技术应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安装、交付的综合管理与跟踪,售后的运维与服务支持等一系列专业能力;另一方面,也使标的公司人员对项目的适配性和施工中的各种细节都非常熟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拥有比较完善的预案经验,提升客户对标的公司的认可。
3、客户资源优势
标的公司主要面向银行及证券等金融机构、党政机关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客户,在融合指挥、智能客服、企业统一通信和ICT产品解决方案四大领域已经形成一批影响力强、关系稳定的标杆客户,如比亚迪、荣耀、国信证券、国投证券、华为等。标的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实现售前、实施、售后的项目全流程控制,以高质量的服务运营,保证与客户间的强粘性、良性回款关系,确保标的公司能够获得客户周期性投资和持续运维相关的业务机会。
四、交易标的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6月,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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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全部评估相关工作完成后,具体评估结果、相关依据及合理性分析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星网信通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作价将参考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五节、标的资产的预估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对最终交易价格进行确认。
第六节、本次交易涉及股份发行的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方案概况”及“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方案概况”及“六、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第七节、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
2、交易对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标的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5、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6、标的公司整体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
7、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如需)。
本次交易以取得上述全部批准或核准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申请审核注册工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除此之外,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各方在后续的商务谈判中产生重大分歧,而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3、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风险事件,而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述情形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暂停、终止或取消,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做出相应判断。
(三)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本预案引用的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经营业绩存在后续调整的可能,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
相关审计、评估数据应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为准。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四)交易作价尚未确定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已确定,但鉴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最终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各方暂未最终签订明确的业绩承诺和补偿相关的协议。待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相关业绩承诺方另行签订业绩承诺和补偿相关的协议,届时将对补偿期间、承诺净利润、实现净利润的确认、补偿方式、补偿计算公式、补偿实施方式、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补偿、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作出约定。
由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会受到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在本次交易的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签署后,若业绩承诺方未来未能履行补偿义务,则可能出现业绩承诺无法执行的风险。
(六)交易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所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本次交易最终方案将在上市公司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载明。因此,本次交易仍存在对方案进行调整的风险。
(七)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虽可能增加,但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也将增加,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详细分析,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八)募集配套资金不达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证监会的注册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的风险。
(九)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及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人员等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也将面临与标的公司整合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标的公司在基础通信、金融和应急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但是标的公司客户主体所属领域受国家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影响较大,同时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开放程度较高,市场竞争激烈,因此如果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或者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对标的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如果标的公司未来不能随着市场形势及行业特点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将存在因竞争优势减弱而导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也将对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区域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区域集中度较高,存在一定的市场区域集中风险,如果上述地区市场的竞争环境或客户需求发生不利于标的公司的变化,或者标的公司在其他区域的业务拓展不力,标的公司的经营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标的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未来,若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发展战略、采购战略等发生较大变化,或标的公司因自身发展原因与主要客户间的合作空间减少,将直接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风险
标的公司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其采购额的比例较高,主要系标的公司实施的项目中对华为品牌的产品需求较大,近两年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主要为华为政企业务线产品总代理商,标的公司结合不同的业务需求以及华为对产品销售渠道的不同安排采购产品和服务。未来,若标的公司主要供应商自身的经营策略、产品销售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标的公司的具体业务开展。
(五)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融合通信解决方案产品及服务的终端用户主要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大型金融机构等,受农历春节假期以及预算审批流程的影响,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大型金融机构通常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制定全年的信息化采购计划并确定预算额,后续需经历采购方案制定、询价、招标、确定供应商、合同签订、合同实施等步骤,因此通常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完成产品的交付和验收。基于上述情况,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还受宏观经济形势、国家政策调控、资金供求关系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存在必要的审核周期,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不可抗力的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对本次交易同一或者相同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确保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25日开市起停牌,本次交易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4年10月25日)收盘价格为17.65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4年11月22日)收盘价格为16.92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下跌4.1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科创50指数(000688.SH)及长江通信设备指数(002107.CJ)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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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在分别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达到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五、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详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方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方股份减持计划详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方股份减持计划”。
七、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未发现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次交易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第九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实质条件。
2、经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逐项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实施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及摘要已披露本次交易尚待完成的报批事项,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4、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部分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预计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节、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全体董事签名:祝国胜 祝国强 胡 霞
彭光伟 柴远波 桂金岭 吴申军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本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全体监事签名:许巧丰 潘望君 薛志玲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邹家瑞 晏元贵 曾 崇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