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62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4年11月29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881.87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迪凯”)完成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此外,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权日:2024年11月18日
2、授予数量:881.87万份
3、授予人数:343人
4、行权价格:7.3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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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的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
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自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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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81.87万份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美迪凯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764、1000000765、1000000766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11月29日
四、本次授予权益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4年11月18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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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在授权日确定后至登记完成期间,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343名未发生变化,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部分股票期权,总计0.9万份,公司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82.77万份调整为881.87万份。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