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4-069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8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故提议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2)。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4-070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啸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4-07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7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325,333.6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徐忠林,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左欣,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媛,200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意见
基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此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在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五)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将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4-07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19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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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参加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地
电话:0370-7516686
邮箱:zhengquan@lldia.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6、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71
2、投票简称为:力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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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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