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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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东)558号中门行政会议室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股份数为78,27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553%。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数为78,24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29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名,代表股份数为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1人,代表股份数为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永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1、逐项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陈永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8,245,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0%;

表决结果:陈永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张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8,246,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86%;

表决结果:张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侯姗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8,247,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57%;

表决结果:侯姗姗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关于选举冯慧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78,245,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93%;

表决结果:冯慧青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蒋志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78,245,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93%;

表决结果:蒋志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金官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78,245,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29%;

表决结果:金官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关于选举祝卸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8,245,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93%;

表决结果:祝卸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侯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8,245,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9%;

表决结果:侯小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关于选举刘曼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8,245,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21%;

表决结果:刘曼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杜莉莉律师、谭燕蓉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陈永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陈永辉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同意选举陈永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陈永辉先生(主任委员)、张黎先生、蒋志虎先生;

(2)审计委员会:金官兴(主任委员)、张黎先生、祝卸和先生;

(3)提名委员会:蒋志虎先生(主任委员)、陈永辉先生、金官兴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祝卸和先生(主任委员)、侯姗姗女士、蒋志虎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陈永辉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任职资格,同意聘任陈永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侯姗姗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同意聘任侯姗姗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叶科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同意聘任叶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李嵩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同意聘任李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汪继龙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同意聘任汪继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监事侯小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侯小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陈永辉先生(董事长)、张黎先生、侯姗姗女士、冯慧青女士

独立董事:蒋志虎先生、金官兴先生、祝卸和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陈永辉先生(主任委员)、张黎先生、蒋志虎先生

(2)审计委员会:金官兴(主任委员)、张黎先生、祝卸和先生

(3)提名委员会:蒋志虎先生(主任委员)、陈永辉先生、金官兴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祝卸和先生(主任委员)、侯姗姗女士、蒋志虎先生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侯小华先生(监事会主席)、刘曼璐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谭刚龙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监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2024年12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陈永辉先生

2、副总经理:侯姗姗女士

3、董事会秘书:李嵩先生

4、财务负责人:叶科先生

(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汪继龙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李嵩先生、汪继龙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嵩、汪继龙

办公电话:0576-85953660

邮箱:ztgf@zhengte.com.cn

邮政编码:317004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1:《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嵩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MBA,硕士学位,曾担任广州市兆东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经理、进出口部副总经理、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百思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8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管理顾问,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叶科先生: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先后担任行政人员、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职务。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叶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辉先生、董事冯慧青女士系表亲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2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汪继龙先生:199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1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汪继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选举谭刚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谭刚龙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谭刚龙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至2003年,先后任钱江集团(无锡)金属薄板有限公司质检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张家港亚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4年至今,先后任职于公司生产部、子公司浙江晴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谭刚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谭刚龙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谭刚龙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