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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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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午9:15至2024年12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号1幢12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7日

(七)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文谦先生

(八)会议记录人员:张妍女士

(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40,210,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2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6,774,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6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3,435,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3%。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人,代表股份3,435,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人,代表股份3,435,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3%。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黄华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71股

1.02.候选人:选举张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85股

1.03.候选人:选举杜晨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86股

1.04.候选人:选举余庆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75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黄华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441股

1.02.候选人:选举张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455股

1.03.候选人:选举杜晨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456股

1.04.候选人:选举余庆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445股

表决结果:黄华兵先生、张妍女士、杜晨鹏先生、余庆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谢会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9,873股

2.02.候选人:选举张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69股

2.03.候选人:选举鲍立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67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谢会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43股

2.02.候选人:选举张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439股

2.03.候选人:选举鲍立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4,437股

表决结果:谢会丽女士、张凯先生、鲍立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朱智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6,788,889股

3.02.候选人:选举曹学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6,788,909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朱智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4,459股

3.02.候选人:选举曹学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4,479股

表决结果:朱智盈女士、曹学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4.00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96,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6%;反对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4%。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9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4,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0%;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黄华兵先生

2.非独立董事:黄华兵先生、张妍女士、余庆竹先生、杜晨鹏先生

3.独立董事:鲍立威先生、张凯先生、谢会丽女士

以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独立董事需满足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的规定。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所聘岗位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均已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下:

1.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黄华兵先生、杜晨鹏先生、张凯先生组成,其中黄华兵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张凯先生、黄华兵先生、谢会丽女士组成,其中张凯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谢会丽女士、鲍立威先生、杜晨鹏先生组成,其中谢会丽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是会计专业人士。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鲍立威先生、张凯先生、余庆竹先生组成,其中鲍立威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朱智盈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朱智盈女士、曹学来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林少平女士

以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以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所聘岗位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三、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总裁):黄华兵先生

2、副总经理(副总裁):张妍女士、余庆竹先生、方炯先生、鲍红伟先生、陈智园女士、赵彦华女士、吴正祥先生、田伟先生

3、财务总监:陈智园女士

4、董事会秘书:张妍女士

张妍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8179003

传真:0571-88179010-8000

邮箱:zhangyan@viewshine.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号1幢威星智能大厦

邮政编码:310015

5、内审负责人:干文钧女士

张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和规定。以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黄文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2、因任期届满,陈三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3、因职务调整,赵彦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文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706,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773%,其他离任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黄文谦先生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黄文谦先生、陈三联先生和赵彦华女士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黄华兵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于1996年参加工作,长期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荆州分公司个险部主管;中国人寿总公司个险部核心项目组成员;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副处长、直属销售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中国人寿阜成门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业务总监。现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中燃荣威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星达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缥缈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黄华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0,000股,占总股本0.507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张妍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曾任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杭州威星计量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威星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星达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隐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30%;通过南阳颐锐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8,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2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杜晨鹏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当代资本、新疆金控等企业任职经历。在战略规划、项目运营、企业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现担任公司投资总监、董事,杭州隐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杜晨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余庆竹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担任新加坡金味集团驻杭州办事处市场推广员。2000年9月进入公司,历任销售经理、销售副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杭州星达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余庆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00股,占总股本0.005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二、独立董事简历

鲍立威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中共党员。1993年12月至2005年4月在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系统工程研究所担任副研究员、系统工程专业硕导;2005年4月至今在浙大城市学院工作,现任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导。2014年7月至2020年9月曾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鲍立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鲍立威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凯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7年6月起在中国计量大学从事流体计量及能源计量相关方面的教学及科研工作,现任教授及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副处长。2012年10月至2018年11月期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主持国家重点研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等专利10余项,出版专著3部,发表论文40余篇,完成各种企业研究项目总计60多项,在流量计量仪表研制、智慧管网研究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际经验。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张凯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谢会丽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注册会计师。1999年8月至2000年8月在杭州无线电六厂从事企业管理工作;2003年4月起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从事财务会计方面的教学工作,现任副教授、会计系系主任;同时兼任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多年来一直从事会计理论、企业控制权及公司治理相关研究,主持与参与多项省部级课题,曾获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会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谢会丽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监事简历

朱智盈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11月进入本公司营销中心工作,先后担任营销中心商务部经理、营销中心运营中心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担任营销中心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智盈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30股,占总股本0.001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曹学来先生,1977年出生。安徽省太湖县人,工程师,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1999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自2008年4月入职中国燃气集团,曾历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兼任公司监事。

曹学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林少平,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商务中心负责人,2012年3月进入公司,先后在营销中心、财务部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林少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四、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黄华兵先生见董事简历。

余庆竹先生见董事简历。

方炯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软件设计师职称,中共党员。2003年-2008年担任浙大中自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8年-2011年担任杭州优稳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21年10月期间担任公司总工程师、研发中心副总监、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5%;通过南阳颐锐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5,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鲍红伟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在浙江创维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担任系统架构师,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17年10月期间担任公司系统总监、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2018年12月至2023年12月担任杭州缥缈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杭州缥缈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鲍红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陈智园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共党员。2002年3月至2010年9月担任天健会计师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担任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财务副处长;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担任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杭州威星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威星计量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隐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智园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8,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32%;通过南阳颐锐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张妍女士见董事简历。

张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赵彦华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主要经历如下:曾担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杭州达峰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浙江威星仪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技术工程部经理、研发管理部经理,浙江威星智能计量仪表研究所理事,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质量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内审负责人,苏州吾爱易达物联网有限公司董事,中燃荣威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彦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吴正祥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副总经理、制造中心总经理。现任总裁助理兼任物资采购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正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田伟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区域营销经理、大区销售总监、大区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兼华北大区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干文钧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体系工程师,质量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现任公司质量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干文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通知期限。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由朱智盈女士主持。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同意选举朱智盈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期限。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会议由黄华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同意选举黄华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董事会选举董事会成员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黄华兵先生、杜晨鹏先生、张凯先生组成,其中黄华兵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张凯先生、黄华兵先生、谢会丽女士组成,其中张凯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谢会丽女士、鲍立威先生、杜晨鹏先生组成,其中谢会丽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是会计专业人士。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鲍立威先生、张凯先生、余庆竹先生组成,其中鲍立威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内审负责人等职务,具体如下:

1、聘任黄华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

2、聘任余庆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方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鲍红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陈智园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张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赵彦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吴正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田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3、聘任干文均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同意通过。其中,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通过。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