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及赎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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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及赎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告统计期间:2024年11月1日一一2024年11月30日
● 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本统计区间内未购买新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赎回情况
本统计区间内无赎回。
● 相关审议程序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进展概况
本统计区间内未购买新理财产品。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无。
三、截至统计期末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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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尚未进行理财。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