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3版)
四、《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限售期已届满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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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1月30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截至本公告日,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4年12月9日。
(二)关于解锁条件的规定以及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
解除限售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上述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激励对象,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上述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解除限售的97名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在2022-2024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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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内,因资产重组、品牌/研发投入等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而导致的重大影响,授权董事会酌情决定将相关损益予以调整。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则所有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如公司未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回购注销。
上述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2023年营业收入为58,146,920,890.35元。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年度业绩考核达到“达标”及以上的情况下才能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否则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上述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本次拟解除限售的97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业绩考核均达到“达标”及以上。
五、本次解锁所涉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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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2月9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720,658股
(三)董事、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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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1)石磊、于佳、金涛、陆丽羽、崔镝、李雪松、芮胜宇、钟龄瑶、阙振元、施一晨、张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64,9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以及(2)谢颖、徐坚凌、唐美一因已于第三个限售期届满之日前离职致其所持的第三个限售期所涉23,460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将另行安排回购并注销)外,其余68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1,391,518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1)沈华君、施晓倩、钟龄瑶、郑乐天、吴建杰、陈光熠、崔镝、芮胜宇、李雪松、曹先锋、邱志强、顾钦、高泽、钱晓军、季雨婷、舒平、张来、施一晨、徐创越、阙振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944,54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以及(2)杜鑫、唐美一因已于第二个限售期届满之日前离职致其所持的第二个限售期所涉32,340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将另行安排回购并注销)外,其余97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2,329,14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1)石磊、于佳、金涛、陆丽羽、崔镝、李雪松、芮胜宇、钟龄瑶、阙振元、施一晨、张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64,9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以及(2)谢颖、徐坚凌、唐美一因已于第三个限售期届满之日前离职致其所持的第三个限售期所涉23,460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将另行安排回购并注销)外,其余68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1,391,518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1)沈华君、施晓倩、钟龄瑶、郑乐天、吴建杰、陈光熠、崔镝、芮胜宇、李雪松、曹先锋、邱志强、顾钦、高泽、钱晓军、季雨婷、舒平、张来、施一晨、徐创越、阙振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944,54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以及(2)杜鑫、唐美一因已于第二个限售期届满之日前离职致其所持的第二个限售期所涉32,340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将另行安排回购并注销)外,其余97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2,329,14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律师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一)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解除限售手续。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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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13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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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1)石磊、于佳、金涛、陆丽羽、崔镝、李雪松、芮胜宇、钟龄瑶、阙振元、施一晨、张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64,90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以及(2)谢颖、徐坚凌、唐美一因已于第三个限售期届满之日前离职致其所持的第三个限售期所涉23,460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将另行安排回购并注销)外,其余68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1,391,518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1)沈华君、施晓倩、钟龄瑶、郑乐天、吴建杰、陈光熠、崔镝、芮胜宇、李雪松、曹先锋、邱志强、顾钦、高泽、钱晓军、季雨婷、舒平、张来、施一晨、徐创越、阙振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944,54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以及(2)杜鑫、唐美一因已于第二个限售期届满之日前离职致其所持的第二个限售期所涉32,340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将另行安排回购并注销)外,其余97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2,329,14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132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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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豫园股份以“东方生活美学”为置顶战略,积极拥抱新国潮和理性消费新趋势,持续聚焦主业,进一步落实“拥轻合重”发展策略,致力于智造植根中国的全球一流家庭快乐时尚消费产业集团。
聚焦主业发展是公司当前的主要任务,2024年公司成功退出日本株式会社新雪股权、竞得三亚海棠湾优质地块项目、稳步推进珠宝时尚引入外部投资者暨融资事项,致力于优化现金流的同时,协同外部投资人共同强化品牌、产品、渠道、供应链等方面优势,持续提升行业地位和市场影响力;复合功能地产业务积极谋求存量项目退出,复悦生活板块商管业务成功为成都简投下属东目里特色商业街提供策划服务,物管成功新拓青岛西海岸生态园、长春净月中央公园,及东三省文旅酒店的专委服务,签约浙江地区首个三甲医院等,物管和商管双管齐下实现轻资产业务突破,拥轻合重,持续瘦身健体,谋求攻守平衡,构建投、融、退的良性循环。
通过顶层设计,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珠宝时尚、豫园灯会、表业等,各产业板块年内多点开花落项目,持续扩大“豫园制造”品牌业务覆盖的国家和地区,向全球客户传播东方生活美学,深化全球化发展,更为持续生态融通带来更多的机遇与创新。
会员系统是公司整合资源、持续优化促进产业内外生态融通机制的有力抓手。公司以C2M全景地图-上线会员权益库,夯实运营目标 - “聚焦复购”,细化会员服务,持续提升会员满意度;升级高客定义,聚焦活跃高客,网格化会员管理,建立高客权益及活动评估标准并定期监督评估,常态化高客运营机制,持续升级运营管理体系。
内外兼修、实现生态资源融通是公司创造乘长的重要手段。向内聚焦破局重点项目;向外破圈积极外拓合作,打通大快乐生态联动,提升生态协同能力。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以高质量团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科创和数智化赋能产品,推广全面数智化运营是实现公司新增长的关键措施。珠宝时尚构建柔性供应链智能仓网,0-1实现智能立库分拣设备和配套系统落地投产,显著提升作业效能;通过核心产品进行成本优化及品质提升,研发系统管理工具PLM上线,拉通全球三地科创中心核心原料和配方信息;童涵春堂上中医-童涵春堂联合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正式挂牌,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正式设立联合创新中心,科创持续赋能产品;全面数智化经营,打造经营分析平台、推动数智化共享,落地全面数智化管理,提升能效。通过供应链升级,实现库存周转天数与库存金额双降:利用成本拆解工具和基地化直采等方式,持续降低采购成本,夯实运营基础,同步完善制度,提升技术能力;迭代更新国际供应链能力,提升数智化运营能力,持续瘦身健体、降本增效,夯实基础能力,通过ISO45001体系化认证,持续通过飞行检查、供应链质量审核等手段推进质量管理体系优化;FES系统 重点聚焦于产业运营降成本、降库存、增营收、提效率及管理标准化等改善方向;EHSQ、FES以及法务、知识产权、审计、廉政督察等部门共同构建全面风控保障体系,在投融退、内部审计等多方面为公司运营体系实现保驾护航。
未来,公司将持续推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不断丰富现有产品群,持续推出高质量和富有成本竞争力的产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人才及组织保障能力是公司实现战略目标的坚实基座。公司围绕东方生活美学置顶目标,不断谋求人才升级、优化激励机制,完善组织治理,持续推进组织变阵,提升人效、组织进化;根据内部产业分类分级,强化组织保障,攻坚灭亏战役,实现瘦身健体目标;持续推进精致总部建设,升级总部及各个产业板块人才结构,实现人效提升,落实精兵简政目标;通过外部人才延揽、内部人才流动、加速年轻高潜、分层人才选拔等机制,构建梯队化人才结构;更以激励机制为纽带,敏捷组织进化,聚焦核心赛道、全球化、瘦身健体等目标,赋能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全方位支撑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三、落实股份回购、稳定持续现金分红,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同时,重视股东投资回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指已实施权益分派的年度)公司累计实现分红总额34.51亿元。自2013年起,公司已连续12年股利支付率超过3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披露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规划与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理念,积极保障投资者回报的落实。
2024年2月至10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约1亿元,回购公司股份18,061,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3777%。
2024年11月,公司发布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时审议通过了新一期的股份回购方案,以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持续贯彻提升股东回报理念,结合经营情况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落实股东价值回报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精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运用多元化沟通平台,真诚倾听投资者声音,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公司每年召开业绩说明会不少于3次、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有效、合规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信息。
未来,公司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采用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提高公告的可读性和实用性,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者说明会的质量和效果;传递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参与共建良好市场生态。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024年1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完成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定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作。公司将持续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践行ESG理念,推进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用行动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公司成立了ESG工作小组,由董事会成员领导,各职能部门设立ESG部门对接人,全面展开公司的ESG策略和相关行动。作为一家旗下拥有多个中华老字号和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大型消费产业集团,豫园股份致力于将ESG理念融入企业战略,豫园股份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独具特色的竞争优势,在ESG能力建设中,不仅通过科创研发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更是坚持以文化引领ESG高质量发展,打造既与国际接轨,又能体现中国特色、豫园模式的ESG生态系统。自2011年以来,公司已连续10年发布社会责任相关报告,并于2021年起发布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详细披露了公司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和绩效。豫园股份MSCI(明晟指数)ESG评级等级为A。今后,公司将持续践行ESG管理理念,积极履行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责任,稳步提升ESG治理水平,赋能公司可持续发展。
七、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判断,未来可能会受外部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所涉及的公司发展目标、战略规划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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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133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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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 独立董事谢佑平先生自2018年12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豫园股份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叶乐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变更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此之前,谢佑平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谢佑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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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乐磊,男,1977年11月出生,国家会计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华东政法学院经济学学士。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监事,金桥产业大使,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行业导师、实务导师。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7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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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38号上海外滩瑞吉酒店三楼卡罗琳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9日
至2024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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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天于上交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号、2号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号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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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三)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厦);
(四)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上午9:00一11:30 下午1:00一4:0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
3.联系电话:(021)23029999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