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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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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美诊断

股票代码:68846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838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838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 2 LIMITED

住所:Room D, 3/F., Thomson Commercial Building, 8-10 Thomson Road, Wanchai, Hong Kong

通讯地址:Room D, 3/F., Thomson Commercial Building, 8-10 Thomson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章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上海沛禧的基本信息

2、HJ CAPITAL的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1、上海沛禧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2、HJ CAPITAL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上海沛禧和HJ CAPITAL就其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互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是:上海沛禧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华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华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J CAPITAL唯一股东 East Classic Development Limited 的管理人股东 Helix Capital Partners 同受华兴资本的控制。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024年10月14日,上市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上海沛禧及其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2,033,24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011,080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8,022,160股,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2月1日进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无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根据上市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654,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4%,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5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详细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6,599,023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从9.14%下降至4.99998%。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详情请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证明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张俊杰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 2 LIMITED

授权代表签字: Junjie ZHANG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张俊杰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 2 LIMITED

授权代表签字: Junjie ZHANG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4-066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沛禧”)及其一致行动人 HJ CAPITAL 2 LIMITED(以下简称“HJ CAPITAL”)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36,654,323股减少至20,05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9.14%减少至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沛禧及其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期间,上海沛禧及其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599,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4%。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沛禧及其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5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其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沛禧基本情况

2、HJ CAPITAL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期间,公司股东上海沛禧及其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599,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4%。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上海沛禧及其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654,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4%。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沛禧及其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5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2024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上海沛禧及其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22,16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00%。截至2024年9月11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届满,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4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上海沛禧及其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33,24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沛禧及其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沛禧及其一致行动人HJ CAPITAL不再是公司持股5% 以上的股东,其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