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4-054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1月28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信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馨予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提名曹馨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提名罗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曹馨予: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01年加入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总监、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SH.603909)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曹馨予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罗雯: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2年加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中心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SH.603909)内控审计中心副总经理。
罗雯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4-053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8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信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林伟国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提名林伟国先生、王雪飞先生、田美坦先生、许伊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和宾先生、康明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提名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进行了资格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对董事应当具备的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提名张光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林朝南先生、黄炳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提名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进行了资格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除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2月25日,其余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伟国: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2007年加入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兼总经理,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K.1908)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建发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K.2156)董事会主席,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SH.603909)董事长等职务。
林伟国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王雪飞: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6年加入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区域副总经理、张家港城市公司总经理,华南区域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海西集群副总经理。
王雪飞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黄和宾: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年参加工作,曾任厦门公路建设管理处项目负责人、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现更名为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2000年加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厦门合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合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科胜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SH.603909)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黄和宾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1,015,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田美坦: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2012年加入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事业部副总经理、苏州事业部总经理、华东区域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东集群董事长,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K.1908)执行董事,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SH.603909)董事等职务。
田美坦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许伊旋: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艺美术师。2004年加入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设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厦门事业部总经理、东南区域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东南集群董事长,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K.1908)执行董事,建发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K.2156)非执行董事,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SH.603909)董事等职务。
许伊旋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康明旭: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加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部副经理、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SH.603909)董事兼副总经理,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科胜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里隽(厦门)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诚(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康明旭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10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附件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朝南: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重庆大学管理学博士。2007年9月至今任教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目前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主要从事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与公司治理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林朝南先生同时兼任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朝南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张光辉: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执业律师。现任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福建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厦门市律师协会第九届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厦门市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公益调解员、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思明区、湖里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员等职务。
张光辉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黄炳艺: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美国罗格斯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管理科学学报》等杂志匿名审稿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入选福建省会计人才库、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和福建省高层次B类人才。黄炳艺先生同时兼任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炳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4-055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
至2024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建发合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建发合诚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9日(9:00-12:00,13:30-17:00)。
(三) 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92-2932989
3、传真号码:0592-2932984
4、联 系 人:高玮琳、何璇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