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7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2024年12月3日收到政府专项资金人民币2,100万元。
二、补助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为与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设备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设备资产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摊销递延收益。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年度损益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8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在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
● 经公司自查并通过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自查并通过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澄清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它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价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它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并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它需要披露信息的互联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