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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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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范围包括“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及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园区入驻企业客户,维护公司厂区车辆运行管理秩序,提高租赁经营业务质量,公司拟将经营范围增加“停车场服务”经营内容,并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经营范围予以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修改章程相应条款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经营范围包括“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及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园区入驻企业客户,维护公司厂区车辆运行管理秩序,提高租赁经营业务质量,公司拟将经营范围增加“停车场服务”经营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人造金刚石及制品、粉末冶金制品、电动工具及配件、轨道交通装备零配件、制动盘、闸片、闸瓦、摩擦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人造金刚石及制品、粉末冶金制品、电动工具及配件、轨道交通装备零配件、制动盘、闸片、闸瓦、摩擦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及服务;停车场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和企业注册登记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本次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上变更内容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申请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修改章程相应条款。

3.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至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说明:

提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8:00-11:30,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雪云

电话:0311- 85962650

传真:0311- 85965550

电子邮件:bod@bosun.com.cn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24年12月13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限售股 / □流通股

证券账户卡号:

有效期至: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82”,投票简称为“博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