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56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11月29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在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兰州银行大厦2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刘靖董事、韩泽华董事、李燕董事、李富有董事、杨立勋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许建平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陇南市武都金桥村镇银行设立支行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和材料将另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互联网贷款业务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57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11月29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在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兰州银行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雷鸣监事、苏立钊监事、陈忆君监事、董希淼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周伟监事长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互联网贷款业务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58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行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将受到限制。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兰州银行大厦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上述第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行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回执见附件3),并请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和12月17日(9:00-12:00,14:30-18:00)。
(三)登记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兰州银行大厦(邮编:730030)
联系人:任女士、王先生
电话:0931-8150129,0931-8449687
传真:0931-4600239
邮箱:dongshihui@lzbank.com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27”;投票简称为“兰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请填写具体投票数量。
■
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本单位委派其全权代表本单位出席2024年12月20日在兰州召开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特此证明。
股东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注:1.现场会议参加人员填写本回执;
2.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3.本回执填妥后,请于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方式送达本行,并请电话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