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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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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74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奕飞先生、诸南虎先生、楼松松先生、汪沁女士和胡韶琦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金额不含税)

注:上述2024年1-10月实际完成值和预计完成值均为未经审计数据,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金额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连生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进港西路66号

经营范围:发电(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建设,热力供应。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股权结构: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持股50%、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公司持股1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329,024,420.91元,净资产为2,845,911,656.61元,实现营业收入5,514,724,662.54元,净利润698,777,285.01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052,478,700.00元,净资产为2,607,316,000.00元,实现营业收入3,712,416,300.00元,净利润457,746,200.0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丰热电”)

法定代表人:夏庆余

注册资本:5,997.183379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嵩江西路508号

经营范围:电力电量、热量生产及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能源”)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3,643,804.15元,净资产为102,824,271.87元,实现营业收入3,861,487.01元,净利润620,627.12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03,288,866.66元,净资产为104,523,724.81元,实现营业收入1,701,080.98元,净利润464,594.79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

法定代表人:史庭军

注册资本:556,54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股权结构: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1.02%、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9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1,474,948,727.53元,净资产为 55,591,814,340.84元,实现营业收入56,322,580,178.26元,净利润4,618,748,258.54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38,184,805,535.49元,净资产为59,484,686,908.49元,实现营业收入62,787,131,131.06元,净利润3,745,432,564.86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物业”)

法定代表人:叶文存

注册资本:16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东区兴业四路2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外);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木材、包装材料、纸张、日用品的批发、零售;餐饮管理服务;食堂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房产中介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物业服务;广告服务;会务服务;市政道路维护服务;普通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公共厕所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开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5,302,060.38元,净资产为69,665,054.39元,实现营业收入133,878,095.92元,净利润11,096,711.95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26,438,832.64元,净资产为70,983,070.68元,实现营业收入87,361,544.07元,净利润1,318,016.29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宁波鄞州天宁凯利时尚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餐饮”)

法定代表人:许军

注册资本:65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6号-1F、1F、2F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天宁物业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209,525.39元,净资产-1,967,887.46元,实现营业收入20,452,764.06元,净利润-2,470,816.58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9,876,332.25元,净资产为-2,315,806.76元,实现营业收入15,462,291.82元,净利润-347,919.3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6)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世震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蟹浦化工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肥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40%、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宁波众茂节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79,949,226.15元,净资产为433,407,726.94元,实现营业收入964,495,210.98元,净利润115,179,375.62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914,140,553.94元,净资产为434,678,955.85元,实现营业收入557,542,185.94元,净利润71,271,228.91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7)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少文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

经营范围:热、电、工业纯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管网建设;硫酸铵的制造、加工、批发和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股权结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持股35%、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25,198,908.93元,净资产为879,667,483.87元,实现营业收入1,597,130,039.40元,净利润218,690,680.78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199,620,410.51元,净资产为886,828,005.87元,实现营业收入1,347,671,756.28元,净利润207,160,522.0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8)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榭北热电”)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27,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大榭开发区环岛北路39号万华办公楼一层二层

经营范围:蒸汽、电力、工业纯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管网建设和经营;硫酸铵的制造、加工、销售;粉煤灰的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董事/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股权结构:万华热电持股55%、利萬集團有限公司持股4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03,632,228.83元,净资产为1,011,471,408.82元,实现营业收入1,240,743,853.69元,净利润157,381,215.98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971,793,915.20元,净资产为482,370,775.90元,实现营业收入899,981,794.86元,净利润119,861,932.76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9)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液化天然气”)

法定代表人:蒋哲峰

注册资本:188,276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白中线峙北段3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股权结构: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开投集团持股2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162,841,904.53元,净资产为2,441,986,946.68元,实现营业收入972,108,765.12元,净利润300,739,014.45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843,584,028.93元,净资产为2,396,242,568.38元,实现营业收入700,921,811.31元,净利润224,920,734.7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0)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投”)

法定代表人:方立宇

注册资本:242,93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318号47-1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6,918,148,354.89元,净资产为12,574,582,796.5元,实现营业收入1,116,869,540.39元,净利润101,917,521.18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5,784,221,943.84元,净资产为12,822,818,543.78元,实现营业收入1,688,418,087.75元,净利润197,832,007.93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

法定代表人:郑铭钧

注册资本:199,534.31514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实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权结构: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11%、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8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6,328,092,475.83元,净资产为44,594,880,731.20元,实现营业收入13,634,784,081.24元,净利润1,132,581,478.23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05,292,631,532.51元,净资产为45,354,386,838.01元,实现营业收入12,117,470,113.11元,净利润758,493,338.36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国能三发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仑热力在北仑区核心区域内享受热力专营权,而国能三发是该区域内的蒸汽供应方。

(2)公司与长丰热电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公司子公司租赁其厂房及办公楼。

(3)公司与开投集团的关联交易是因其为本公司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委托公司管理其下属能源类公司,天宁物业和凯利餐饮为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4)公司与宁波东投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租赁办公场所。

(5)公司与久丰热电、万华热电及其子公司、宁波液化天然气、宁波城投及其下属企业、开投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因为公司子公司向前述公司销售煤炭或蒸汽。

2、定价政策

公司与国能三发、长丰热电、久丰热电、万华热电及其子公司和宁波液化天然气等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货物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协议加市场价格进行。

公司与开投集团、天宁物业、凯利餐饮、宁波城投及其下属企业、宁波东投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价格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能三发为公司在北仑区核心区域提供稳定的蒸汽汽源;长丰热电、宁波东投为公司子公司提供租赁及物业服务,能为子公司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及服务;托管开投集团下属能源类公司能够解决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能源资源整合;开投集团能为公司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天宁物业和凯利餐饮能为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公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75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产业基金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宸基金”)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能投资”)将其持有的汇宸基金1%份额转让给公司关联方宁波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基金”),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能源”)作为汇宸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放弃前述1%份额的优先购买权;汇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深圳硕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硕盈”)变更为开投基金;汇宸基金总规模拟由60,000万元调整至120,000万元,各方同比例增加认缴出资,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将由29,700万元调整至59,400万元,份额比例为49.5%;公司关联方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能源”)认缴出资将由29,700万元调整至59,400万元,份额比例为49.5%;开投基金认缴出资为1,200万元,份额比例为1%。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开投基金、开投能源发生过交易,也未曾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过共同投资类别的关联交易。

●风险提示:本次基金变更事项尚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在投资运作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投资失败、基金亏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汇宸基金现有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宁能投资拟将其持有的1%份额转让给开投基金,汇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深圳硕盈变更为开投基金,根据《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公司作为汇宸基金合伙人对宁能投资拟向开投基金转让的1%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放弃上述1%份额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开投基金为汇宸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

同时为保障汇宸基金后续投资需要,汇宸基金总规模拟由60,000万元调整至120,000万元,各方同比例增加认缴出资,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将由29,700万元调整至59,400万元,份额比例为49.5%;公司关联方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能源”)认缴出资将由29,700万元调整至59,400万元,份额比例为49.5%;开投基金认缴出资为1,200万元,份额比例为1%。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产业基金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奕飞、诸南虎、楼松松、汪沁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7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6.1.6条的规定披露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上市公司出资额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如果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可以豁免适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公司放弃宁能投资拟向开投基金转让1%份额优先购买权的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开投能源和开投基金按份额比例49.5%、49.5%和1%同比例以现金方式增加认缴出资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宁波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MACY44774G

成立时间:2023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泰康西路859号-1-218室-106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余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开投”)持有100%股权。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480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开投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投全资子公司。

(二)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316835928M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6楼

注册资本:9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奕飞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非融资担保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供应链管理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宁波开投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9月30日,开投能源直接持有本公司282,484,731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62%。同时,开投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投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基本情况

产业基金名称: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深圳硕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677

基金备案日期:2020年12月29日

备案编码:SNG02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调整前后汇宸基金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

2、权属状况说明:汇宸基金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汇宸基金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汇宸基金总资产为333,927,236.25元,净资产为8,863,834.86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0,379,198.0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汇宸基金总资产为8,911,258.27元,净资产为8,764,633.57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12,253.3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2024年11月25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宁波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交易合伙人份额所涉及的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140053号)。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汇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891.13 万元,评估价值为927.81 万元,增值率为4.12%;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4.66 万元,评估价值为14.66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合伙人权益账面价值为876.47万元,评估价值为913.15 万元,增值率4.18%。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宁能投资与开投基金关于汇创基金1%份额转让的价格根据评估价格为参考确定。本次汇宸基金调整总规模事项定价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交易各方按照持有份额比例同比例增资扩募,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及按照出资金额确定其投资的权益比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1、有限合伙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有限合伙人: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认缴出资

有限合伙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由LP1宁波能源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59,400万元,由LP2开投能源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59,400万元,由普通合伙人开投基金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

(三)出资方式及交割

1、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各方同意管理人可根据以下约定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

(1)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首期出资额,每个合伙人缴纳的首期出资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已批准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后,管理人按本协议的约定,通知各合伙人进行交割。交割时,管理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要求各合伙人按照缴付出资通知实缴出资。各合伙人应该按照该缴付出资通知对有限合伙缴付实缴资本。缴付出资通知每次要求合伙人缴付的出资比例应符合每一合伙人在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比例,每一合伙人累计实缴资本总额以当时有效的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限;若有限合伙财产不足以支付合伙费用的,管理人可要求合伙人在其基金认缴额度范围内提前履行出资义务。

(3)原则上管理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并列明缴付出资的最后日期(“付款日”,亦称为“交割日”,缴付首期出资额的最后日期为“首期交割日”)。各合伙人应当在该缴付出资通知指定的付款日前将实缴资本汇入指定的合伙企业募集账户。

(4)如任何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缴付实缴出资(“违约出资合伙人”)且逾期超过15日,管理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缩减违约出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并将违约出资合伙人尚未出资的金额分配给一个或若干个已按时足额实缴出资的合伙人(“守约合伙人”)(为避免疑问,守约合伙人并无义务认缴所分配的该部分出资额)或者经守约合伙人认可的新的合伙人,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

3、如因任何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付实缴出资并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该违约出资合伙人应负责赔偿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未能按期履行投资义务、支付费用或偿还债务而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所受到的损失(为免疑义,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因未能履行其为投资相应投资目标所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而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损失);

(2)合伙企业向该违约出资合伙人追索赔偿金等所发生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4、交割完成后,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对各合伙人的实缴资本、认缴出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资本账户及任何其他项目做出相应调整。

(四)协议生效和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对签署方发生法律约束效力。

2、本协议对于任何一方的效力及于其继承人、继任者、受让人、代理人。

3、本协议为适用于合伙企业的唯一有限合伙协议,其撤销并替代了此前所有曾适用于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协议。

4、本协议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生效后完全替代原协议。合伙协议的内容与合伙人之间的其他协议或文件内容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若合伙协议有多个版本且内容相冲突的,以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版本为准。

(五)违约责任

1、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谋求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或其他合伙人受到严重损害或承担重大债务、责任,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本协议另行约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人协议中约定的承诺和保证事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认定其为“违约合伙人”,违约合伙人除适用本协议的约定外,如因其违约行为给有限合伙造成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能够进一步优化基金的管理、获取投资机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 年12 月4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产业基金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奕飞、诸南虎、楼松松、汪沁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了满足汇宸基金业务需要,有利于基金优化管理、获取投资机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6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朗豪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

至2024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马奕飞、诸南虎、夏雪玲、张俊俊、袁世震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8日-19日 (9:30-11:30,13:00-15:3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7F,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沈琦、冯晨钊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电子邮箱:nbtp@nbtp.com.cn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73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74)。

关联董事马奕飞、诸南虎、楼松松、汪沁、胡韶琦回避表决。

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产业基金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宸基金”)1%份额的优先购买权,汇宸基金总规模由60,000万元调整至120,000万元,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由29,700万元调整至59,400万元,份额比例为49.5%。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产业基金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75)。

关联董事马奕飞、诸南虎、楼松松、汪沁回避表决。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76)。

赞成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