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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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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2024-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精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先锋精科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的关联方。先锋精科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9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先锋精科于2024年12月4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涉及上述关联关系的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享诚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享诚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4年12月6日起对招商享诚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商享诚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70%调低至0.50%,基金托管费年费率由0.15%调低至0.1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履行适当程序。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招商享诚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三、《招商享诚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享诚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全文。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4年12月6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

附件一:《招商享诚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