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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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2024-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4-045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以及公司大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7,433,9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76%),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大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1,886,7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43%),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以及大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分别提交给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减持期间如遇公司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相关人员不得减持。

三、计划减持股东承诺情况及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致清先生、李亚萍女士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方面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姚致清先生、李亚萍女士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