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8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管理需要,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
下表所有显示斜体加粗文字为新增内容,显示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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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上表进行删除、新增章节和条款后,《章程》其他章节和条款序号依次顺延,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章程》全文。
序号依次顺延,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章程》全文。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临2024-08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8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2024年12月24日
至2024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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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2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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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2),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ir@cscec.com)或传真(010-86498173)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或之前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7层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10-86498888
传 真:010-86498173
电 邮:ir@cscec.com
六、其他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持如下证件参加现场会议: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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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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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
2. 此回执须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以邮寄、电子邮件(ir@cscec.com)、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7层,传真号码010-86498173,邮政编码100029。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8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管理需要,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4年)
下表所有显示斜体加粗文字为新增内容,显示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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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上表进行删除、新增章节和条款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章节和条款序号依次顺延,相关内容请参见《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4-08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在北京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908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郑学选先生主持会议,独立董事马王军先生、孙承铭先生、刘汝臣先生、梁维特先生出席会议。董事兼总裁文兵先生、董事单广袖女士因工作安排无法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郑学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郑学选、文兵、单广袖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郑学选、文兵、单广袖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撤销监督委员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董事会撤销监督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下转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