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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应收账款回款问题 华平股份拟推债权债务重组

2024-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韩远飞

12月5日晚,华平股份发布公告,为有效解决应收账款的回款问题,公司拟分别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德江县公安局进行债权债务重组。若债权债务重组顺利进行,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影响合计1907万元。

公告显示,上述应收账款均发生于12年前。公司于2012年12月起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签订了《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租赁合同》等一系列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388万元,截至2024年7月31日,累计支付840万元,尚欠2548万元。

此外,公司于2012年12月起与铜仁市德江县公安局签订了《德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屏采购运维与服务合同》等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89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0日,累计支付936万元。此后,公司曾于2024年3月与德江县公安局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同意减免应付工程款933万元,并约定应付工程款中的2600万元通过德江县“南湖秋韵”小区住房与德江县“盛世佳园”小区住房进行抵扣,公司已从中优选70套作为化债房产,并委托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化债房产进行评估。

为了尽快化解剩余应收账款问题,公司此次拟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签署协议,以债务重组的方式支付部分工程款,主要内容是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铜仁华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贵州玉屏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镇茅坪新区茅坪大道旁“茅坪新区农贸市场商住楼”小区的21套住房,公司采购价格为945万元,因此本次债务重组金额为945万元,剩余1603万元未付工程款,双方另行协商。

同时,华平股份与德江县公安局签订协议,德江县公安局不再要求公司恢复因市政施工拆除的天网监控和卡口,公司同意德江县公安局不需支付应付工程款中的该笔金额379万元。本次协议签订及实施后,公司连续12个月与德江县公安局就“天网”工程建设款进行债权债务重组产生的利润累计金额为1394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