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4-052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审阅会议材料方式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创新航关联集团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给予中创新航关联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亿元(敞口10亿元),其中对关联方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敞口3亿元),授信期限3年。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李云祥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吴昕颢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4-053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6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授信资产质量专项检查调研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4-054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新航”)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3亿元),授信期限3年。
● 中创新航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公司过去12个月及拟授予中创新航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
●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创新航关联集团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中创新航关联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亿元(敞口10亿元),其中对关联方中创新航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敞口3亿元),授信期限3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李云祥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中创新航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创新航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创新航成立于2015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刘静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7,230.185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3MA1MCGA52K,注册地为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第一大股东为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电池及相关集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租赁服务;充电桩及充电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锂离子电池循环利用技术研发;电池回收、销售及市场应用技术的开发;电池储能技术的研发及储能电站的设计、制造、建设、销售、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中创新航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公司对上述关联方授信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授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以上,占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批并予以披露。因占比未超过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同意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创新航关联集团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除关联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外,其他董事均表决同意。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