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6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益谦先生、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生、胡兵先生。会议由董事长刘益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龙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决策与咨询委员会成员:刘益谦先生(董事)、姜海华先生(独立董事)、龙飞先生(董事),刘益谦先生任决策与咨询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张晓苗先生(独立董事)、胡兵先生(独立董事)、刘益谦先生(董事),张晓苗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胡兵先生(独立董事)、姜海华先生(独立董事)、龙飞先生(董事),胡兵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姜海华先生(独立董事)、胡兵先生(独立董事)、张晓苗先生(独立董事),姜海华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议事规则遵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7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龙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龙飞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龙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龙飞先生简历
龙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5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于2005年4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龙飞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