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富吉瑞
股票代码:688272
信息披露义务人1:苏州空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兆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200号星海国际广场1幢1905室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200号星海国际广场1幢190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兆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国际商务广场1幢1905室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国际商务广场1幢190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上海兆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石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88弄15号1幢1层6区116室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金桥路 36 号国际财富中心南塔 3202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4年 12 月 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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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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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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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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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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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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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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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苏州空空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富吉瑞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减持计划。于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如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空空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兆戎、上海兆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7,800,3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6%。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空空、苏州兆戎、上海兆韧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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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00,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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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空空、苏州兆戎、上海兆韧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法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空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上海兆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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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州空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上海兆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4-070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空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空空”)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兆戎”)、上海兆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兆韧”)合计持有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股份数量由7,800,337 股减少至4,000,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0.26%减少至5.26%,权益变动累计达到5%。
● 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空空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兆戎、上海兆韧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2023年11月8日至2024 年12 月5日期间,苏州空空、苏州兆戎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空空、苏州兆戎、上海兆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00,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6%。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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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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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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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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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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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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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5日期间,苏州空空、苏州兆戎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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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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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