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46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 重庆君豪大饭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4日
至2024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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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已经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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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 项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4年12月20日9:30-11:30,14:30-16:30
2、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024年12月20日16:30之前
(三)登记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大道699号2号楼A区 证券投资部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大道699号2号楼A区
联系电话:023-61758666转8621
传真:023-61758011
联系人:龙俊善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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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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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47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杨佳倩女士、寇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杨佳倩女士
杨佳倩,女,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上海新生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项目专员、上海泽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专员、项目主管。现任智翔(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杨佳倩女士通过重庆汇智鑫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8.75万股。杨佳倩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2、寇敏女士
寇敏,女,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质量控制微生物主管,重庆朗天制药有限公司质量控制主管,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剂分厂)质量部长,现任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质量副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寇敏女士通过重庆众智信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万股。寇敏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42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上午8: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单继宽主持,记录人员为董事会秘书李春生。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现拟调整公司董事人数至7人,同时修订《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之修订《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蒋仁生先生、刘志刚先生、李春生先生、刘力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2.01《关于提名蒋仁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02《关于提名刘志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03《关于提名李春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04《关于提名刘力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陈利先生、胡耘通先生、崔萱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3.01《关于提名陈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02《关于提名胡耘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03《关于提名崔萱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24日在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重庆君豪大饭店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43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上午11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佳倩主持,记录人员为监事寇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范红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44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之修订《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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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内部配套制度将根据《公司章程》的修改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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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各项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45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仁生先生、刘志刚先生、李春生先生、刘力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利先生、胡耘通先生、崔萱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材料。其中陈利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范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职工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长单继宽先生因身体原因,本届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职务,后续将以科学顾问的身份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志刚先生
刘志刚,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遗传学博士。曾任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英国阿伯丁Haptogen公司高级科学家,美国休斯顿MD Anderson癌症中心研究科学家,百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北京百特美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智仁美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官。
刘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50,000股,通过重庆启智兴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000股。刘志刚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第4.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蒋仁生先生
蒋仁生,男,195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副主任医师。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卫生防疫站副站长、广西壮族自治区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生物制品管理科副科长、科长,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等职务。现任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中国防痨协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广西商会会长、重庆市慈善总会副理事长等职务。
蒋仁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5,582股,通过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9,664,000股,合计控制公司总股本的51.9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第4.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李春生先生
李春生,男,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律硕士。曾任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助理、副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李春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重庆汇智鑫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李春生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第4.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刘力文先生
刘力文,男,199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现任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刘力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重庆汇智鑫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刘力文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第4.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利先生
陈利,男,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副教授。曾任四川师范学院中文系团委书记、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学团办主任、国际项目主任。现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学副教授、重庆市政府绩效评价研究中心副主任、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利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胡耘通先生
胡耘通,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学博士、教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庆康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耘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崔萱林先生
崔萱林,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曾任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技术员、科室主任、部门经理、副所长,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微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崔萱林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附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范红女士
范红,女,1988年9月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战略发展中心部门总经理、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范红女士通过新起宸(重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33万股。范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