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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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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30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及《骏亚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名叶晓彬先生、刘品女士、李强先生、李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名梅春来先生、刘朝霞女士、罗中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30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旗先生、潘海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人调整为7-9人。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表格所列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一)同意提名叶晓彬先生、刘品女士、李强先生、李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同意提名梅春来先生、刘朝霞女士、罗中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朝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及承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换届相关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旗先生、潘海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叶晓彬,男,1967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1998年11月至今,任骏亚企业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1月至2013年5月、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05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叶晓彬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叶晓彬先生通过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7.4567%。

2、刘品,女,1970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1998年11月至今,任骏亚企业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8月至今任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香港牧泰莱电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2022年8月任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11月至今,曾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刘品女士为系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截至目前,刘品女士通过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001%。

3、李强,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1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PCB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任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任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惠州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4、李朋,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2007年6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至2018年7月,任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任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2020年2月至2021年10月任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任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2022年7月任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2024年4月任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5、梅春来,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5月至2016年9月,任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6年11月至今任广东文佩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梅春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6、刘朝霞,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4月至2009年6月任惠州TCL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会计;2011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惠州市辉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旭日集团)财务主任;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任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财务主管;2016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惠州财税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惠州财税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3月,任惠州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9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惠州市汇智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广东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朝霞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7、罗中良,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至2009年8月,历任佛山大学电子电气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9年至今,任惠州学院高级工程师、教授;2019年3月至今,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罗中良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旗,男,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8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2020年10月至2023年9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秘书。

王旗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2、潘海恒,女,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5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董事长秘书,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专员;2018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潘海恒女士与公司其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3日

至2024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1-3项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4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者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现场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3:00至14:10,14:1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登记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

联系电话:0752-2595831、0755-82800329

传真:0755-82800329

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方式请见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职工代表现场表决,同意选举刘水波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刘水波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三年,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

刘水波,男,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0年9月至2015年4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人力及综合管理部经理;2015年至今任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4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硬板事业部总经办主任;2022年8月至今任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3月至今任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4月至今任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刘水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