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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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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6版)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以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订交易协议。具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2025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及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综上所述,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备必要性,相关定价政策及交易安排公平公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上述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出租及承租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187.00万元。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领益智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152

转债代码:127107 证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13%,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公司已将已签订的相关有效的长期担保合同纳入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担保金额和相关担保义务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条款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做出决议的担保、已经履行完毕或期限届满的担保将不再占用上述担保额度。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为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成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或子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担保期限最终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的担保期限为准。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情况详见附表一。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累计不超过3,500,000万元总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所享有预计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被担保方,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被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详见附表二、附表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860,641.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47.16%。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98,368.37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184.8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3,080.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作资金需求,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担保对象经营正常,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领益智造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附表一: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上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原则上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当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有绝对控制权、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该控股子公司运营决策时,因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有能力对该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前述要求可以适当豁免。

注2:除上述目前已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外,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2025年度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附表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

附表三:被担保方截至202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153

转债代码:127107 证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以及其他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

2、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4、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在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较大,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等诸多因素带来的风险,防范汇率或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亦不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以及其他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及实际开展业务需要,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和对策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及对策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流动性风险及对策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及对策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及对策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银行及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从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规范,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的实际情况拟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适应业务增长及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等诸多因素带来的风险,在符合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领益智造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154

转债代码:127107 证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防范理财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到政策、市场、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调整。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理财产品不能足额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品种,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理财产品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4、收益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而相关委托理财产品业务可能挂钩金融指数或其他类型业务,因此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区间差。

5、信用风险:金融机构以自有资金保障产品的本金及到期收益支付,但如金融机构发生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或账户冻结、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极端情况,将可能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致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下转1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