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摩根士丹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摩根士丹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摩根士丹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大摩养老2040混合(FOF)

基金代码:01402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对于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持有期限,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为3年,期间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三年持有期限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三年持有期限到期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认购份额的“三年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三年持有期限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三年年度对日,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则顺延至该年对应月份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若该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申购份额的“三年持有期限起始日”为申购申请确认日;“三年持有期限到期日”为申购申请确认日的三年年度对日,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则顺延至该年对应月份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若该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到期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某一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限起始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三年,则以目标日期(即 2040 年 12 月 31 日)为该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限到期日,且在目标日期之日起(含目标日期)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三年持有期限制;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12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年12月15日。若截至2024年12月15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则 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已自2024年12月9日起暂停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办理。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4年12月15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4年12月16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668

4、本公告解释权归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

关于摩根士丹利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自2024年12月9日起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12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年12月15日。若截至2024年12月15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期,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自2024年12月9日起提交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确认失败,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款项将退回到投资者账户,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客服电话:400-8888-668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所有。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