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举行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革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薛革文先生、陆秋萍女士、熊先军先生、薛晨辉先生、沈晓华女士、王亚先生、钱军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沈晓华女士、王亚先生、钱军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且沈晓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3),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薛革文:男,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地区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8年1月至1992年1月就职于宁海中农信汽车部件厂,任模具部职员;1992年4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宁海久林模具厂,任厂长;1998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上海威虹模塑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昆山市因特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薛革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380,880 股,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一一鑫绰鑫融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32,525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熊先军:男,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0年6月至2003年3月就职于东莞黄江精密科技,任成型部技术员;2003年3月至2005年10月就职于江苏吴江嘉达电子科技,任成型部课长;2005年11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上海达鑫电子科技,任成型部副理;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昆山市因特电子有限公司,任制造部厂长;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制造部厂长;2013年7月至今任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熊先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5,600股,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一一鑫绰鑫融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835股,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秋萍:女,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86年11月至1992年2月就职于昆山市晶体管厂,任制造车间统计;1992年3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昆山市康华物资供销公司,任财务课课长;1999年2月至2003年2月就职于波力食品(昆山)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办会计;2003年3月至2008年2月就职于淳华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就职于苏州统硕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资深主任;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昆山市因特电子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陆秋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73,600股,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一一鑫绰鑫融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835股,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薛晨辉:男,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9年9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昆山因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资金专员;2012年9月至2021年9月就职于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经理;2021年10月至今就职于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薛晨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120股,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

沈晓华:女,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6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昆山市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主任;2000年1月至今在昆山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晓华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王亚:男,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律师。2005年8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江苏某地公安局;2014年5月至今先后任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年12月至今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亚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钱军辉:男,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7年7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2021年12月至今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钱军辉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4日

至2024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24年12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上午9:00一11:00 下午:13: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吕璐、潘晓杰

电话:0512-57445099

传真:0512-57293992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超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拟提名杨超女士、任娜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详见附件),如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9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超:女,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上海达鑫电子,任专案管理部PM;2009年4月至2010年6月就职于昆山市因特电子有限公司,任业务工程部PM/成本专员;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就职于昆山东申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任业务一职;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昆山咏联电子塑胶有限公司,任稽核室成本专员;2013年4月至今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室负责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杨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娜娜:女,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上海展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人事专员;2007年9月至2011年1月就职于上海一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人事主任;2012年12月至2014年11月就职于合肥宝龙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管理部课长;2014年11月至今就职于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管理部总监。

任娜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