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4-038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12月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世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许世雄先生、许燕鸣女士、许亮先生、钱文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李冬茹女士、李荻辉女士、文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8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15,580.5万股的0.9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已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55,875,000元减少至155,805,000元,总股本由155,875,000股减少至155,805,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周一)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4-039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12月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海燕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经全体监事审议,拟提名李海燕、戴盛2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8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15,580.5万股的0.9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4-040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 3名。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许世雄先生、许燕鸣女士、许亮先生、钱文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冬茹女士、李荻辉女士、文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李冬茹女士、李荻辉女士和文颖先生均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8日
附件: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许世雄先生简历:
许世雄,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70年9月至1987年6月在湖南沅江农机厂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副厂长;1987年7月至1992年12月在湖南益阳拖拉机厂工作,历任技术科长、副厂长;1993年1月至1994年12月担任湖南离合器钢片厂厂长;1995年1月至2015年3月担任湖南沅江宇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8月至2012年10月担任湖南宇环同心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和湖南宇环科技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6年4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兼任湖南宇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许世雄先生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副理事长、湖南省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名誉会长、长沙市数控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等。
截止本公告日,许世雄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534,900股,占比32.43%。公司总经理许燕鸣女士系许世雄先生之妹;公司副总经理许亮先生系许世雄先生之子,许世雄先生、许燕鸣女士、许亮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许世雄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许世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许燕鸣女士简历:
许燕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1985年12月至1994年1月担任湖南省沅江市农资公司档案员;1994年1月至2006年7月担任湖南沅江宇环实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6年7月至2012年10月担任湖南宇环同心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和湖南宇环科技机械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10月担任湖南宇环同心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10月至2016年4月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兼任湖南宇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6月至今兼任湖南宇环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23年12月至今担任湖南宇环精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许燕鸣女士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为:浏阳市政协委员、长沙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湖南省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长沙市星商之声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顾问。
截止本公告日,许燕鸣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60,185股,占比4.98%,公司董事长许世雄先生系许燕鸣女士之兄、副总经理许亮先生系许燕鸣女士之侄,许世雄先生、许燕鸣女士、许亮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许燕鸣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许燕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许亮先生简历:
许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8年11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湖南宇环同心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担任湖南宇环同心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2010年12月至2011年8月担任湖南宇环同心数控机床有限公司采购部副部长;2011年9月至2012年10月担任湖南宇环同心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2012年10月至2015年11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许亮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90,550股,占比3.72%,公司董事长许世雄先生系许亮先生之父、总经理许燕鸣女士系许亮先生之姑,许世雄先生、许燕鸣女士、许亮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许亮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许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钱文晖先生简历:
钱文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3年5月至2007年10月担任深圳市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7年10月至2017年9月担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10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达晨创元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业务合伙人;同时兼任元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钱文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钱文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冬茹女士简历:
李冬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原机械工业部精密机床修理总站副科长,原机械工业部机床工具司、原机械电子部基础装备司担任副处长、处长,原国家机械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担任处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科技工作部、奖励办公室担任副秘书长兼主任,并历任沈阳机床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专家委委员、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冬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冬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李冬茹女士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李荻辉女士简历:
李荻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历任长沙市二医院团委书记,湖南省物资贸易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物资建材集团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湖南省物资产业集团财务处处长助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监事会召集人,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开元发展(湖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顾问。
截止本公告日,李荻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荻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李荻辉女士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文颖先生简历:
文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7年,本科学历。现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董事、高级合伙人,兼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南省律协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文颖先生历任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5月9日至今担任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文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文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文颖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4-041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海燕女士、戴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中,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8日
附件: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海燕女士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担任中国市场经济报社湖南记者站会计;1998年10月至2003年2月担任大胜窑业建设开发(厦门)有限公司成本主管;2003年8月至2005年4月担任湖南一力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6年10月至2008年12月担任沃茨水暖技术(台州)有限公司成本主管;2009年12月至2011年6月担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项目经理;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担任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杭州)有限公司审计工程师;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担任长沙凯瑞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8月至2020年11月担任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长、财务部长;2021年7月至今担任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李海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海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戴盛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经济学博士。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担任长沙广电数字移动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1月至2010年10月担任浏阳市信用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担任湖南达美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戴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戴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4-042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5人,全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5,805,000股0.92%。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网和内部张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1月24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36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1月2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34元/股;
7、2024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
8、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万股。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4年1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7万股。
10、2024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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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1月24日,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12月6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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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5人;
2、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8,0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15,580.5万股的0.92%;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640,000股,其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上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扣除7名离职对象获授的70,000股。
4、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易欣、杨任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对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35名激励对象的142.8万股限制性股票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3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42.8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4-043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135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3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42.8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4-044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和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年1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现公司注册资本为155,805,000元,总股本155,805,000股。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营业执照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4-045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12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议案2、议案3已经于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4、议案5已经于2024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已经于2024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和2024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议案4、5、6将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以上议案均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年12月27日下午 15: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须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9 号公司证券部。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欣、孙勇
电话:0731-83209925-8021
传真:0731-83209925-8021
电子邮箱:yhzqb@yh-cn.com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8日
附件 1: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 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 2: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3”,投票简称为“宇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