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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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4-082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周五)通过互联网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6日(周五)下午15:00-16:00,公司通过互联网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张昭先生,独立董事魏喆妍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郭文亮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刘宓女士参加了在线交流。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主要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1、你好,贵公司之前报告中提出要建设资源型企业,最近的报告中不在提资源的事宜,是不是不在做转型了?

回复:公司高度重视白云鄂博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经过多年科研攻关以及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截至目前,铁、稀土、萤石已得到有效利用。主要资源产业链突破延伸,相关资源开发研究取得阶段成果,发展后劲不断增强。我们也将持续关注相关产业的发展现状及进展情况,结合实际,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2、孙绍骋书记在贵公司调研时曾指出:要树立改错就是改革的理念,面对科技发展对稀土高效开发应用的急切期盼,贵公司是否有理顺或改变现有管理格局,改变包钢长期在盈亏之间徘徊的局面的计划?

回复:公司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部署,立足发展需要,紧紧围绕“保持钢铁长期稳定盈利”目标,制定了《精准提升经营质效改革方案》,通过加速由产品制造商向服务商转变,从战略定位升级支撑盈利能力提升;加速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突破,从创新驱动发展方面支撑盈利能力提升;深化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从体制机制优化方面支撑盈利能力提升;持续提升基础管理水平,从提升运营效率方面支撑盈利能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稳健经营保障方面支撑盈利能力提升;强化党的建设和监督,从把牢政治方向方面支撑盈利能力提升等六个方面推进经营质效提升。同时,公司也将把《方案》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求真务实抓落实、敢做善为抓落实,把有解思维、交账意识、交卷意识贯穿到改革的每个环节,以实绩实效交出一份合格的改革答卷。

3、贵公司在稀土和钢的结合创新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出了很多优质的新产品值得庆贺。这类新产品应该遵循优质优价的原则来定价,把高科技的含量高质量的优势在价格上面体现出来,有利于大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但不知啥原因,你公司稀土钢材新产品捷报频传,批量也不小,但就是总体效益体现不出来,能否分析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局面?

回复:感谢您对公司“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战略的认可。在战略推进过程中,我们正不断提升稀土钢产品的盈利能力。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市场形势,公司正在千方百计对标找差,变革求新,推动由产品制造商向服务商转变,从战略定位升级支撑盈利能力提升;加速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突破,从创新驱动发展方面支撑盈利能力提升。

三、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全部具体内容,投资者可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周远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郭文亮出席会议;副总经理郭伟、黄雅彬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钢管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议案1、2为特别表决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秀芳、王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