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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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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89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佰维存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成思回避表决,其余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以上列示金额为不含税金额;本年年初至2024年10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注2:此外,公司亦存在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及考核的相关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的情况。

注3: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乐丰园餐饮管理服务部承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食堂,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分公司未设员工食堂,故其占同类业务的100%。

(三)前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1:以上列示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注2:曾任公司董事的王赞章先生自2020年5月开始担任深圳和美精艺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美精艺”)董事并于2023年11月辞去和美精艺董事职务,且于2024年4月辞任公司董事。因此,自2024年11月后,公司与和美精艺之间的交易不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存储器行业协会

企业性质:社会团体

法定代表人:孙日欣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6日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秀新社区锦绣中路14号深福保现代光学厂区C栋201

主营业务:(1)开展会员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供会员咨询服务;(2)协助会员制定、实施企业标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3)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4)开展市场评估,收集、发布行业信息,推广行业产品或者服务;(5)组织行业会展、招商,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6)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争议;(7)沟通本协会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本协会与其他协会或者组织的关系;(8)在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监督行业内产品或者服务定价,协调会员之间的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9)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参与涉及行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决策的论证,向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相关立法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行业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0)协助市、区政府参与行业治理,参与协调会员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因对方保密性要求暂未提供财务信息。

2、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乐丰园餐饮管理服务部

企业性质: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李源

成立日期:2021年6月21日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陈江大道南47号钱隆樽品花园8#楼33层02号房(仅限办公)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李源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因对方保密性要求暂未提供财务信息。

(二)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支付会员费、活动赞助费、接受关联人提供的餐饮劳务,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需要,所有交易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各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结算方式和条件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孙成思回避表决,形成了以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针对所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包括非关联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佰维存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90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正文所列或新设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亿元,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概述

(一)授信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在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安排的情况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理、保函、供应链金融、贴现、福费廷等有关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该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2025年公司使用贷款金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在获批额度内进行调配,作为公司的后备发展资金。

(二)担保事项概述

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其中预计向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对象均为子公司。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及/或相互提供担保及/或接受关联人无偿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注:以上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公司已将相关长期担保合同纳入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

上述担保事项最终将根据各子公司自身需求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审批为准,在担保总额度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授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本议案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授信及担保等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所列或新设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2024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注1: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设立于2023年9月13日,2023年度尚未进行实际经营,无相关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处于前期投入阶段,无营业收入产生;

注2:武汉泰存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23年6月14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处于前期投入阶段,无营业收入产生。

注3: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12月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4:上述主要财务数据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5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本议案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授信及担保等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其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系由于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及/或相互提供担保及/或接受关联人无偿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2025年度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0亿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和总资产的259.30%和78.96%。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亿元,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和总资产的114.09%和34.74%,公司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91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及工具、交易场所:为有效规避外汇及利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互换、外汇互换、差额交易、NDF、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场所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交易金额及期限:资金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日元、港币等。公司进行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互换、外汇互换、差额交易、NDF、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5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

(四)授权及期限

鉴于金融衍生品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日常金融衍生品业务方案及签署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合同,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他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及其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并由公司财经管理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行使金融衍生品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交易对方及场所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金融衍生品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金融衍生品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三)交易违约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其他风险

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二)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金融衍生品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公司持续关注与管理套期保值业务市场风险。由财经管理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四)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且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提示公司关注金融衍生品业务开展的风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

保荐人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衍生品交易等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法律风险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保荐人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9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攀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93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社区留仙大道1213号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5日

至2024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12月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8: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公司1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2月20日18: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炎烽

2、联系电话:0755-27615701

3、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

4、电子邮箱:ir@biwin.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