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2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92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都在线”)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确认收悉。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因公司资产规模增加,子公司增多,审计机构调配的资源需要相应增加,2024年度审计相关费用较2023年相应增加,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同时,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增加了内控审计的需求,需要相应支付内控审计费用,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两项费用合计125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首云”)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有关担保行为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董事会认为:广州首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第(一)、(二)、(三)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93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捷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因公司资产规模增加,子公司增多,审计机构调配的资源需要相应增加,2024年度审计相关费用较2023年相应增加,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同时,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增加了内控审计的需求,需要相应支付内控审计费用,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两项费用合计125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94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都在线”)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算力中心(一期)”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8月延长至2026年12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639,3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212,79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546,338.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6,458.99元。2024年2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6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开户行共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市场对于数据中心的性能、容量、灵活性以及能耗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且更为多样化的要求。基于此,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具体方案,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建设一个具有更高性能、更强灵活性、更低能耗和更优服务质量的智算中心,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算力资源、数据存储和网络服务等解决方案。这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数据中心市场的竞争力,吸引更多优质客户,扩大市场份额。

综上,基于市场情况及客户对智算中心性能等方面的升级化需求,公司需要对项目进行重新审视与优化,募投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算力中心(一期)进行延期。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首都在线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首都在线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

综合以上情况,保荐人对首都在线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9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合计人民币125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

(6)审计收入: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5,333.63万元,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7)业务情况: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审计收费52,190.0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荣周

200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4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倩

201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2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

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因公司资产规模增加,子公司增多,审计机构调配的资源需要相应增加,2024年度审计相关费用较2023年相应增加,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同时,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增加了内控审计的需求,需要相应支付内控审计费用,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两项费用合计125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华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可大华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大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9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首云”)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以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约定为准,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4月27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403-406(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李楠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产权及控制关系:广州首云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执行人情况:经核查,广州首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范围、期限:鉴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首云拟向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以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约定为准,起始日期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子公司负责人签署本次授信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5、是否提供反担保: 否。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相关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通过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首云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广州首云的健康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广州首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广州首云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有关担保行为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董事会认为:广州首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4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授信项下产生的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330.00万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近12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为25,318.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73%。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4-097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周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2、上述议案1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上述议案1、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关联股东需对上述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请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参见附件二)。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2月23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以信函和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证券投资部)。

4、会议登记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杨丽萍

(2)联系电话:010-86409846;传真:010-88862121

(3)电子邮箱:cds-security@capitalonline.net

(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邮编:10001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46,投票简称:首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总议案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均具有表决权)。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公司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