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47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6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1元/股(含);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 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5日,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外部环境及公司股价等情况影响,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资金来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6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1元/股(含)。调整后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根据调整后价格上限重新计算,相应将预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1,428,571股至2,380,9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00,010,003股的比例为0.36%至0.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拟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原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资金来源。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资金来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48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保险方案如下:
1、投保人: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期(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此事项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49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现场与通讯的方式召开并形成本监事会决议。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下列议案:
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0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6日
至2024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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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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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12月24日17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fo@linkstec.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2月24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17:00之前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楼5楼
邮编:200062
电话:021-61659566
邮箱:info@linkstec.com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