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2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6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洛阳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担保金额:2024年11月,因工程公司、建安公司业务需要,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500,000.00元的分离式投标保函;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958,000.00元的分离式质量保函;中信重工接受建安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864,633.04元的分离式履约保函。上述保函分别占用中信重工在招商银行洛阳分行、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中信重工为工程公司、建安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3,098.85万元、2,646.76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124,941,738.5元。逾期担保事项涉诉,该案件尚在审理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对外担保涉诉进展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办理非融资性保函及汇率衍生交易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最高额不超过141,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4年11月,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500,000.00元的分离式投标保函;向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958,000.00元的分离式质量保函;中信重工接受建安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864,633.04元的分离式履约保函。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中信重工担保预计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工程公司

公司名称: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6月23日

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672432972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王成伟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甲级机械行业、建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建筑行业、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安全评价,节能评估,压力管道设计(凭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矿山、冶金、建材、煤炭、能源、有色、环保、电力、化工、自动控制行业的工程技术开发、工程总承包、成果转让、技术培训、工程技术咨询;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上述范围内境外工程总承包、工程勘探、咨询、设计和监理;成套设备、材料进出口业务和对外派遣本公司境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以上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工程管理服务。

2.建安公司

公司名称:洛阳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2月9日

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126657727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李奇峰

注册资本:8,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1.工程公司

单位:万元

2.建安公司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工程公司、建安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主要内容

2024年11月,因工程公司、建安公司业务需要,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500,000.00元的分离式投标保函,保函有效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3月31日;向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958,000.00元的分离式质量保函,保函有效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6年4月23日;中信重工接受建安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一份人民币864,633.04元的分离式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上述保函系工程公司、建安公司开展业务所需,工程公司、建安公司使用中信重工在银行的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了中信重工对工程公司、建安公司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根据保函期限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工程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客户一般要求签约项目提供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保函,确保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中信重工为工程公司、建安公司开具分离式保函并占用中信重工的银行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促进工程公司、建安公司开拓市场获取更多订单,保障工程公司、建安公司已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

上述担保存在必要性。被担保人工程公司、建安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均系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担保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53,494.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41,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9%,实际担保余额为5,820.1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2,494.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5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大额存单

●赎回金额:2.5亿元

●本次投资金额:0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4年8月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9亿元,通过中信银行洛阳分行营业部办理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4年11月7日,上述部分大额存单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2.4亿元,并继续办理单位大额存单业务2.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年12月7日,前次办理的2.5亿元大额存单已到期赎回,实际获得收益人民币28.125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公司已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人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9日,公司尚在存续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1.5亿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2.5亿元。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