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2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23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5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23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23次普通会议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郭丽君先生召集,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郭丽君、王建民、张渊、王忠华、朱坚、宁旻、东方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1。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认为上述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满足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委员会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季卫东、凌鸿、陈颂铭、赵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认为上述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委员会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5万元(含税)。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丽君,男,52岁。于1994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董事会秘书室主任、法律部总经理,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法律部副部长,东航股份总法律顾问、服务总监、规划发展部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12月至2024年8月任东航股份总经济师,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挂职任安徽省芜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2021年3月至2024年4月任东航股份监事会主席,2021年4月至2024年1月任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代行本公司总经理职责,2023年10月起任东航物流党委书记,2023年11月起任东航物流董事长。郭丽君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拥有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企业法律顾问职称。

王建民,男,56岁。于1989年加入民航业,曾任西北航空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东航股份西北分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8月至2024年4月任东航物流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兼任东航物流财务总监,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代行东航物流财务总监职责,2024年4月起任东航物流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4年5月任东航物流董事。王建民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在西北工业大学获得工程硕士学位,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张渊,女,48岁。于199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东航股份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转型办公室负责人/主任、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东航集团和东航股份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中国东航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双碳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19年5月起任东航股份规划发展部总经理,2024年8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规划发展部总经理。2024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张渊,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城市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毕业,拥有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王忠华,男,54岁。于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东航股份飞行部副总经理,东航股份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东航股份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东航集团安全办主任等职务,2024年7月起任东航股份安全监督管理部总经理,2024年8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总经理。2024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王忠华,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拥有工学学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二级飞行员。

朱坚,男,55岁。于1991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进出口”)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上海东航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航股份公司采购中心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等职务。2018年7月至2024年8月任东航进出口副总经理,2024年1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投资公司专职董事。朱坚,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城市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毕业,拥有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宁旻,男,55岁。1991年加入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曾任联想集团总裁秘书、董事局主席助理,联想控股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兼企划办副主任、助理总裁;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联想控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2012年1月任高级副总裁;2012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2017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起任联想控股执行董事;2019年3月起任联想控股党委书记;2020年1月起任联想控股董事长。宁旻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

东方浩,男,53岁。1997年参加工作,曾任普洛斯中国区首席投资官,主管战略及其投资。2012年9月至2017年5月,任普洛斯中国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2017年5月起任普洛斯中国董事总经理、首席战略官,兼任隐山资本董事长、管理合伙人,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东方浩毕业于武汉大学,拥有日本大分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和长江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季卫东,男,67岁。曾任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2018年2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现任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季卫东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得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凌鸿,男,64岁。1984年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并先后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复旦大学智慧城市研究中心主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凌鸿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计算机系,取得复旦大学管理科学专业博士。

赵蓉,女,65岁。曾任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上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般执业注册会计师。赵蓉毕业于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会计专业,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和高级会计师资格。

陈颂铭,男,57岁。曾任Exel plc华东区总经理、中国货运总监,UPS Asia Group Pte Ltd亚太区货运总裁,Aero Nautic Company Limited创始人、总裁,UPS Asia Group Pte Ltd亚太区供应链解决方案总裁。陈颂铭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工程系,拥有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59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邵祖敏先生召集和主持。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邵祖敏(简历见附)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邵祖敏,男,52岁。于1994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航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东航旅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审计部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7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和东航股份审计部总经理,2020年12起任中国东航集团监事,2021年12月起任中国东航集团和东航股份监督追责办公室主任,2024年4月起任东航股份监事,2024年9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邵祖敏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高级审计师职称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60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日召开了第二届职代会组长联席会2024年第9次会议,会议一致同意申霖、孟令晨(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申霖,女,47岁。于1997年参加工作,先后从事党务、纪检工作。2012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东方远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12月至2018年3月在本公司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018年3月至2024年8月任本公司纪委办公室高级纪检监察;2024年8月起任本公司和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纪委办公室高级纪检监察;2017年起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申霖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拥有学士学位。

孟令晨,男,41岁。于2006年参加工作,曾任长城航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主管、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助理经理;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中货航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处经理;2013年1月至2024年8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人力资源管理;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任本公司和中货航人力资源部高级人力资源管理;2024年10月起任本公司和中货航人力资源部薪酬考核分部高级经理;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孟令晨毕业于中国民航大学,拥有工程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6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0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0.5%股份的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12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新增《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修订〈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23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12月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458号上海虹桥机场华港雅阁酒店副楼三楼金合欢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

至2024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航物流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2和3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三架融资租赁飞机提前回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议案4、6、7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23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议案5、8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01-3.04、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01-3.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2及3.01、3.02需回避表决、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3.03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22365112

3.联系传真:021-22365736

4.电子邮箱:EAL-IR@ceair.com

(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