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63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发行审核、注册部门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相关披露文件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及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62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
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7.70元/股调整为7.63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07,792,207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09,698,558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数量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具体条款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7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07,792,207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人民币160,000.00万元),最终发行A股股票数量计算至个位数(计算结果向下取整)。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二、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366,718,2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4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6,793,855.74元(含税)。
2024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8日,除息日为2024年8月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做出调整,发行价格由7.70元/股调整为7.63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07,792,207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09,698,558股(含本数)。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含税)=7.70元/股-0.0747元/股=7.63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600,000,000元/7.63元/股=209,698,558股(计算结果向下取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数量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61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各监事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新辉先生召集,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同意根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依据和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方案中有关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的规定: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7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366,718,28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47元。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7.63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方案中有关发行数量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07,792,207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人民币160,000.00万元),最终发行A股股票数量计算至个位数(计算结果向下取整)。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7.63元/股,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含160,000.00万元)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09,698,558股(含本数)。
除上述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及事项无变化。
监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五)关于公司未来现金分红特别安排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公司未来现金分红特别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60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公司办公楼中区礼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5日
至2024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7月13日、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1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6、8-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2.登记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自编一号股份公司本部办公楼222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将登记文件通过传真(FAX:020-36063416)、电子邮件方式(E-mail:600004@gdairport.com)办理。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注明联系方式。
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3.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小姐、廖先生
电话:020-36067153、020-36063595
传真:020-36063416
联系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自编一号股份公司本部办公楼222室
邮政编码:510470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59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未来现金分红特别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向控股股东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发行预案募集到位,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短期资金压力将得到缓解。为保障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在既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基础上,作出进一步特别安排(下称“现金分红特别安排”)如下: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得以实施,则2024年至2026年三年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制订符合如下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
若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未能实施、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现金分红特别安排无法顺利实现的,公司仍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58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机场”、“公司”、“本公司”)就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现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行业政策、主要成本价格、汇率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发行于2024年12月完成,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发行完成时间以监管部门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366,718,283股为基础。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209,698,55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576,416,841股。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以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4、根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2024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506.73万元,在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亦不考虑季节性变动的因素,按照目前利润额,假设2024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42,506.73万元/0.50=85,013.47万元。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2024年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目前航空业逐步复苏的良好趋势,假设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4年1-6月数据计算的年化值一致进行测算。该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60,000.00万元。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未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
注:表格中指标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进行计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详见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稿)有关内容及公司2024年7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
三、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人民币160,000.00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以及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代表对公司未来利润任何形式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提升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提升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奠定基础。本次募投项目未涉及具体投资项目及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白云机场是国内三大门户复合型枢纽机场之一,是国家着力打造的珠三角世界级机场群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机场。公司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及海陆空层次分明的交通体系,具有覆盖东南亚、连接欧美澳,辐射内地各主要城市的天然网络优势。截至2024年6月30日,共有约80家国内外航空公司在白云机场运作,航线网络覆盖全球五大洲。2023年白云机场旅客吞吐量为6,317.35万人次,连续第四年蝉联国内机场第一;飞机起降架次为45.61万架次,连续第四年蝉联国内机场第一;货邮吞吐量为203.11万吨,连续第四年蝉联国内机场第二。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安全风险
公司一直把安全控制作为经营管理的重点工作,但机器故障、恶劣天气、人为疏忽及其他难以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均可能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如果在机场运营中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将对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及声誉带来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将安全控制作为经营管理的重点工作,强化主体安全责任,深入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2)竞争风险
珠三角区域机场密集程度较高,珠三角地区其他机场对公司航空相关业务形成了一定分流,如本公司不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市场竞争,将面临业务量及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此外,随着我国铁路、高速公路和航道网络的不断完善和服务效率提升,特别是高铁动车组的推广、网络化高速铁路网的建设以及城市间高速公路网络的完善,在中短程运输市场领域对航空运输业产生了一定的竞争压力。公司将不断提升竞争力,完善机场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
公司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制度,遵守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等相关规定。此外,公司将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共同管理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2、积极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助力公司业务做强做大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夯实公司业务发展基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增强公司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提升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提升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奠定基础,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充分把握航空市场机遇,稳步提升公司业绩
公司紧抓航空市场恢复有利时机,结合行业发展变化及政策导向,积极主动调整经营策略,推动生产经营全面恢复,多措并举提升效益。同时公司稳步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品质,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争取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控制管理及经营风险
自上市以来,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控制度,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能够合理有效地行使职权,在高效决策的同时严格控制管理及经营风险,从而有效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公司未来如实施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64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判决阶段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白云国际”)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民终4814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8月,白云国际与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美传媒”、“被告”)签订《2015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户内外LED媒体建设经营合同》,其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详见2023年5月23日《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编号2023-029))。2024年4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3)粤01民初1640号)(详见2024年4月30日《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编号2024-018))。上诉人航美传媒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民初1640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2024年9月11日《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4-044))。
二、本次判决情况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一审案件受理费658489.3元,由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负担225454.7元,由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33034.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5613.43元,由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4.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判决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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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57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机场安保服务协议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加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和秩序管控能力,确保过港旅客安全、顺利出行,公司拟委托广东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辅警服务,按照240人人数上限进行辅警人员配置,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2606.63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机场集团 指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机场安保公司 指 广东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系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和秩序管控能力,确保过港旅客安全、顺利出行,按照国家及广东省关于辅警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民航局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民航公安机关警力配备的通知》(〔2014〕847号)和《关于印发〈民用机场公安机关警力配备标准〉的通知》(〔2009〕54号),并参照同类机场的辅警配备情况,结合白云机场实际,拟委托机场安保公司提供辅警服务,总费用预计不超过2606.63万元。
为确立安保服务事宜的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公司拟与机场安保公司签订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保服务协议》(下称“《安保协议》”),由机场安保公司具体负责提供安保服务工作。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机场安保公司,系机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机场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4年11月30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353,744,5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20%(含转融通股份数)。本次公司与机场安保公司签订《安保协议》,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机场安保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8号机场公安局办公大楼5楼;法定代表人:谢锦程;成立于1993年3月1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机场安保公司拥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主营业务:门卫、巡逻、守护、区域秩序维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技术防范设备设计、安装、咨询、维修;摄影;批发和零售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机场安保公司提供的辅警服务,类别为接受劳务。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按照国家及广东省关于辅警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民航局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民航公安机关警力配备的通知》(〔2014〕847号)和《关于印发〈民用机场公安机关警力配备标准〉的通知》(〔2009〕54号),参照同类机场的辅警配备情况及广州市、深圳市同级别辅警经费标准,结合白云机场实际,按照240人人数上限进行辅警人员配置,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2606.63万元,服务期间辅警减员不再招聘,对应核减新旧辅警人数上限,并据实结算费用。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机场安保公司提供白云机场红线范围内每周7日,每天24小时全天候的机场安全保卫、治安、秩序管控等有偿安全防范服务,保障机场各区域的安全。
2.本协议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间,若安保公司完成模式创新工作,则协议相应终止。
3.机场安保公司在协议期内按照240人人数上限进行辅警人员配置,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2606.63万元。具体费用将根据每月实际在岗人数据实结算。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提高白云机场安全保卫能力,确保白云机场正常、安全运营,为过港旅客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而必须采取的安保措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前鸿先生、钟鸣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此议案。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公司没有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56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各董事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晓勇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5年度机场安保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关联董事朱前鸿先生、钟鸣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关于2025年度机场安保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了根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关联董事朱前鸿先生、钟鸣先生回避表决。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依据和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方案中有关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的规定: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7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366,718,28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47元。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7.63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方案中有关发行数量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07,792,207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人民币160,000.00万元),最终发行A股股票数量计算至个位数(计算结果向下取整)。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7.63元/股,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含160,000.00万元)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09,698,558股(含本数)。
除上述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及事项无变化。
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朱前鸿先生、钟鸣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朱前鸿先生、钟鸣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朱前鸿先生、钟鸣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六)关于公司未来现金分红特别安排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朱前鸿先生、钟鸣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公司未来现金分红特别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