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52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发布8位64G
超高速AD转换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的8位64G超高速AD转换器于近日成功发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研发的HWD08B64GA1型8位64G超高速AD转换器是国内首家基于自主28nm工艺设计的,采用独立封装的8位64G超高速AD转换器产品,且具备抗辐照能力,全流程自主可控,标志着公司在超高速数据转换器芯片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
该芯片是一款基于境内28nm工艺的超高速AD转换器,采样率最高可达64GSPS且支持从32G到64G采样率连续可调,输入带宽达20GHz且支持直流输入,误码率低至1e-15,功耗低至4W,抗辐照能力达到75MeV,具备多片同步功能,集成了32/16对可配置的JESD204C高速串行接口。
在技术水平方面,该芯片是国内首家50GSPS以上采样速率的超高速ADC,性能可比肩国际最高水平。该产品误码率低、支持DC输入、同时兼具抗辐照能力。该芯片基于国内标准商用CMOS工艺和标准封装,成功解决超高速时钟产生与分发,超宽带信号接收与处理,50G以上采样超高速ADC多芯片同步,抗辐照能力等重大技术挑战。
在自主创新方面,该芯片采用全自主正向设计,突破了高速低抖动时钟、高线性度级间增益放大、百通道子AD阵列化布局布线、非线性误差前后台校正算法等关键技术,受理/授权发明专利17项,在ASSCC、T-CAS2等国际核心会议发表论文3篇。
在市场推广方面,该芯片已在多家用户单位形成小批量供货,产品应用领域涉及航天、航空、探测、感知、无线通信、激光通信、卫星通信、高端仪器仪表、6G通感一体化等多个领域。
二、对公司的影响
HWD08B64GA1型8位64G超高速AD转换器的成功发布是公司持续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的重要节点。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坚持自主创新,推动国内高速模数转换器领域的发展。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推出的HWD08B64GA1型8位64G超高速AD转换器尚处于市场导入初期,存在市场需求不足、市场推广与客户开拓不及预期、客户验证失败等风险。公司尚无法预测新产品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48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11: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鑫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能力,执业规范,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51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05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天府软件园G区G1楼22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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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3.01、3.02、3.0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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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信函或邮件需在2024年12月25日16点前送达,邮箱:investors@csmsc.com。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2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护照、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电子邮件上须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2024年12月25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2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investors@csmsc.com
邮政编码:610200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47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烨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将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49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业务资质: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60人。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971人。
2023年末从业人员数量:4,001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人。
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5.8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涉同济堂、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大信被判分别在15%、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上述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龚荣华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深科技、大宏立、南京熊猫、振华科技、华大九天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刚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较丰富的大型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经验,在尽职调查、IPO、上市公司报表审计、央企(国企)年报审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实务能力,近三年签署的IPO审计报告有国策环保、柯美特,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大宏立、振华风光等。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文春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具有24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新筑股份、大宏立、华塑控股、川投能源等近20余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新三板超5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预计人民币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人民币15万元,合计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同比上升超过20%,系新增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财务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同意续聘大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对大信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能力,执业规范,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50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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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上述内容的增加、删除及变动,原有的章、节、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作相应调整,章程中引用的条款序号也因此相应调整,仅涉及文字表述“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的未在上表列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了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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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序1-2及序4-6的公司内控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序3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上述拟修订的6项内控治理制度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