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4-101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 安正时尚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政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与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唐普阔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肖文超、刘明以及财务总监吕鹏飞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终止批次的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丽艳律师、龚劲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4-102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终止批次的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2021年11月30日已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6,059,66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原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意将公司已终止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4,118,000股进行注销,并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以及同意修订《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上述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下同),不高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下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下同),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选定信披媒体刊登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059,66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400,102,220股的比例为1.51%,回购最高价为10.98元/股,回购最低价为7.73元/股,回购均价9.1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5,539,436.3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选定信披媒体刊登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年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公告》。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批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批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批次的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已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6,059,660股公司股份已届满,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公司同意将已终止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4,118,000股进行注销。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9,212,160股变更为389,034,5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9,212,160元变更为389,034,500元。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终止批次的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4年12月10日起45日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该邮件日为准,并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3、联系人:杨槐
4、联系电话:021-32566088。
5、邮箱:info@anzhenggroup.com
6、邮政编码:200335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