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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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经理层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经理层成员任职及分工有所调整,为更加科学、全面、严谨的划分经理层分工,充分提高公司治理效能,现对相关人员经营业绩责任书考核项内容同步调整,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授权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七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