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矿新能”)拟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五矿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五矿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五矿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营业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五矿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77,691.62万元。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1、公司名称: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董甦
3、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1993年5月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A247-A267(单)A226-A236(双)C106
7、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五矿财务公司92.5%的股权;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五矿财务公司7.5%的股权。
9、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
10、其他说明:五矿财务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五矿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一)服务内容、定价标准
1、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办理上述业务,五矿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五矿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五矿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3、存款业务。
(1)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五矿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一般性存款的存款利率。
(2)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五矿新能及控股子公司任一日在五矿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3)五矿财务公司向五矿新能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贷款业务。
五矿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所属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6、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服务费率参照行业惯例从优协商确定。
(二)交易选择权
公司及所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五矿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三)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公司、五矿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3年。
(四)风险评估
1、资金存放于五矿财务公司前,五矿财务公司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供《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等,公司经审阅后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2、五矿财务公司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期间,公司应当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五矿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一并对外披露。五矿财务公司应当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存款期间,五矿财务公司出现下列规定的任一情形时,应及时告知公司,向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配合公司采取相应措施:
1、五矿财务公司出现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21条、第22条、或第23条规定的情形;
2、五矿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五矿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五矿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五矿财务公司的股东对五矿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6、五矿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7、五矿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8、五矿财务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9、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公司制定了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影响
五矿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五矿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覃事彪、熊小兵、杜维吾已回避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赵增山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协议内容合法合规,约定条款公平公正,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5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覃事彪、熊小兵、杜维吾,关联监事赵增山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以往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8,252.36万元,定价原则按照当时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内容及金额预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注3:本年年初至2024年10月31日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本年年初至2024年10月31日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为2023年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3年11月14日和2023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61,332.73万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注3:本年年初至2024年10月31日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
2、法定代表人:翁祖亮
3、注册资本:1,020,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成立日期:1982-12-09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
7、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领域的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各种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设备租赁;与工程建筑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冶金工业所需设备的开发、销售;承担国外各类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机电产品、小轿车、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建筑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研究、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及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自有房屋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9、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0、关联关系:中国五矿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1、履约能力分析:公司认为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具体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在实际采购、服务发生时签署,公司向关联人销售或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的名称、规格、要求等由合同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人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产业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4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要交易内容: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新能”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参与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镍钴”)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交所集团”)公开挂牌的增资扩股项目。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参与金川镍钴增资扩股项目能否竞拍成功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4年11月18日,金川镍钴在甘交所集团发布了《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金川镍钴拟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投资者持股比例不超过15%,本次增资底价为8.8939元/股。
为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关键原料供应保障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甘交所集团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金川镍钴的增资扩股项目,本次投资价格不低于8.8939元/股,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最终认购金额及认购股份比例以实际增资结果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孙治忠
(4)注册资本:13,244.1568万元
(5)成立时间:2013年5月2日
(6)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街道兰州路2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选矿;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标准化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建筑砌块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气设备修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互联网信息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药品生产;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仅限于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中间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增资前股东情况: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中国金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川镍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权属清晰,金川镍钴股权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项目涉及的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1849号),以202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川镍钴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336,282.23万元。前述评估报告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金川镍钴目前为有限公司形式,金川镍钴后续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60亿股,投资方通过本次增资取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应本次增资底价为8.8939元/股。
本次交易是基于上述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合理确定交易价格。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目前,本次交易仍在公开挂牌阶段,尚未确定最终受让方,尚未签署最终交易协议,公司将根据本次公开摘牌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公司增加对外担保责任等情况。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金川镍钴掌握丰富的镍钴资源,具有稳定、优质的镍钴原料,公司在正极材料产能布局、研发实力、下游市场等方面具有优势。公司本次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金川镍钴的增资扩股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双方推进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公司产品品质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和持续发展能力。
通过本次参与金川镍钴增资扩股项目,公司与金川镍钴重要下游企业金川集团镍盐有限公司(金川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镍盐”)签署了《原材料供应框架协议》,确立了金川镍盐向公司提供电池级硫酸镍晶体的长期供应关系,每月供应量不少于200金属吨,全年累计供应量不高于12,000金属吨,有效拓宽公司原材料来源,实现多维度的供应保障,进一步深化公司与金川镍钴在产业链上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竞拍,最终成交价格由参与进场交易的各竞拍对象依照甘交所集团的相关公开交易规则,根据自身投资判断予以报价确定。公司能否竞拍成功以及本次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3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高云川先生的辞职报告。高云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高云川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高云川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高云川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云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监事会对高云川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9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82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6日
至2024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电子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至16时。
7、现场登记地点: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820号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820号
联系人:曾科
联系电话:0731-88998117
传真:0731-88998122
电子邮箱:cylico@minmetals.com
邮政编码:410205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戴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关联监事赵增山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审议通过《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是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协议内容合法合规,约定条款公平公正,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赵增山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3、审议通过《关于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监管和监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对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充分、客观的评估,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关联监事赵增山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3,2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2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12,341,037.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37,658,962.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2648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可转债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截至2024年12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日前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