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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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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4-061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含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95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审计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4-059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7层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7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经营发展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数聚”)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银行借款/授信额度,借款/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公司拟为天易数聚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提供与其借款/授信额度对等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届满日/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天易数聚少数股东新泰新征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的部分天易数聚股权为公司本次担保责任的实际担保金额提供1.28%、16.75%的反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4-060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数聚”)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普云”)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天易数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天易数聚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易数聚少数股东新泰新征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的部分天易数聚股权为公司本次担保责任的实际担保金额提供1.28%、16.75%的反担保。

● 本次担保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经营发展及业务拓展需要,天易数聚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银行借款/授信额度,借款/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公司拟为天易数聚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提供与其借款/授信额度对等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届满日/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二)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8月10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2号院14号楼1层103室

4、法定代表人:杨波

5、注册资本:4004.9491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如下: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天易数聚为开普云控股子公司,开普云持有天易数聚注册资本的57.16%。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天易数聚向银行申请的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等。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一)天易数聚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一家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及新能源优化调控等核心技术的能源科技企业,围绕大数据治理、数据智能决策、智能巡检、数字化设备管理、智能应急、数字化营销挖掘分析、“源”“网”“荷”“储”一体化调控等方向,进行产品和平台研发,赋能能源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能源领域经营决策分析、新能源资产调控、数据运营管理、数字化审计、设备预测性检修等多维度数字化、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大型能源集团、电网公司、大型园区、新能源资产运营方、售电公司等众多能源电力行业客户,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本次担保系为了满足天易数聚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实现公司总体战略目标。

(二)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且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新泰新征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以其持有的部分天易数聚股权为公司本次担保责任的实际担保金额提供1.28%、16.75%的反担保。相关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三)未来,公司将通过担保管理、财务内部控制等方式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业务运营情况,降低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易数聚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不利影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及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其他少数股东为相关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48%,占2023年经审计总资产的5.26%。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4-062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7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6日

至2024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7层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凯旋大厦9B座33层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3123

会务联系人:刘志

联系电话:0769-86115656

传真:0769-223399042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