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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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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4-047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9:00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玉林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宁夏建材“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6票,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4票,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其所属公司2025年度与公司关联方签署日常性关联交易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597,679.15万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鉴于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林、于凯军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6票,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于凯军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5票,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该议案时,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罗立邦、黄爱学、陈世宁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6票,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方式及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就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二、三、四、五、六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3)。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4-04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彧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其所属公司2025年度与公司关联方签署日常性关联交易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597,679.15万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

公司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4-049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秉承“稳健经营、精细管理、创新机制、科学发展”的经营方针,把握“双碳”政策机遇,加强绿色生产、节能降耗、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企业绿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坚持做强做优水泥主业,积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发展空间,落实错峰生产,践行“价本利”理念,坚持价量并重价格优先,不断优化营销策略。公司秉持“三精管理”理念,持续强化精细管理,着力提质增效,持续推动节能降碳,提升经营质量。

未来,公司将坚定不移贯彻“价本利”理念,准确把握市场变化规律,优化经营策略,提升经营质量。坚持精细管理,对标一流,努力提升运营质量,着力在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管理工作上下功夫,发挥成本竞争优势,实现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经营成果

长期以来,公司在不断提升内在质量的同时,始终注重持续合理回报投资者,严格落实《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通过稳健经营和持续分红,与各利益相关方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公司自2003年上市至今已有20个分红年度,公司坚持19年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积极提升回报能力,连续17年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均在30%以上。公司上市至今已累计现金分红19.01亿元。公司自2018年起持续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保障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回报意识,持续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确保为投资者提供可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顺应数字化变革趋势,坚持创新驱动,持续以数字化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助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公司在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打造了建材行业第一个制造业与物流业深度融合的数字物流平台;持续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工厂建设;产能减量置换建设的两条二代生产线,多项指标在行业处于领跑地位。截止目前,公司围绕降本增效、提升管理目的打造的“制造、采销、物流、库房、安全、财务”六大“共享平台”成熟运行;“我找车”数字物流平台将制造业与数字化链接,打造数智化服务新动能;公司自主研发新产品、新技术,累计拥有专利311件,其中发明专利34件,累计拥有软件著作权91件,自主研发C100高性能混凝土、透水混凝土、金刚砂混凝土、耐高温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1.25低密度固井复合材料、无裂纹水泥等。公司持续加强科技赋能,推动产品绿色化发展,公司水泥产品获得“绿色建材产品”“低碳产品”等产品认证。截止2024年9月末,公司所属6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4家企业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示范企业,6家企业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2家企业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5家企业获数字化车间,4家企业被认定为智能工厂,11家企业通过“两化融合”体系认定。

未来,公司将持续以数字化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为契机,强化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提高研发投入的产出效益,培育公司增长新动能。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始终坚持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公司信息。公司通过多种渠道,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一是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透明度;二是公司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进行解读。每次业绩说明会均会组织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参加,增强投资者与管理层交流频率,实现公司与市场的良性互动;三是丰富信息披露内容,通过“一图读懂”等可视化展示方式,对定期报告和ESG报告进行解读,提高报告可读性。

未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进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不断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倾听投资者的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

五、持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依法合规治企,持续深化法治企业建设,坚持党委前置把关,股东大会依法行权,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有效监督,经理层授权经营,持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多层级、多维度对重大事项加强监督管控。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推动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时刻关注相关监管制度、规则的最新变化,结合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要求,持续修订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条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专业咨询、制衡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持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持续提升“关键少数”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组织公司董监高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治理、法律法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向相关方及时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处罚案例等信息,引导其强化合规意识、法治观念,严防触碰监管底线。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守合规底线,积极组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参加培训,提升董监高的规范意识、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董监高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处罚案例、市场动态等信息,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共同推动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七、风险提示

本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作出,不构成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其实施可能受政策调整、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4-050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公司关联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 关联人回避事宜: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林、于凯军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王玉林、于凯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监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比预计金额少220,614.3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数字物流服务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少于预期。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预计情况

预计2025年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总计约597,679.15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同金额比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增加123,541.65万元,主要原因为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预计向关联方提供的数字物流服务业务将增加,同时公司所属部分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及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将有所增加。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中国建材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建材产业集团、世界领先的新材料开发商和综合服务商。注册资本171.36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国建材集团总资产7,050.95亿元,净资产2,355.46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73.49亿元,实现净利润133.78亿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中国建材集团总资产7,120.64亿元,净资产2,375.38亿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22.84亿元,实现净利润14.10亿元。

中国建材集团持有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5.02%的股权,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03%的股权,中国建材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其他主要关联方是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企业,主要名单如下: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中建材(合肥)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建材(合肥)粉体科技装备有限公司、中材机电备件有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备品备件购买、设备维修及技术改造服务、工程施工、销售产品等;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设备、备品备件等;与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中材(天津)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购买产品、销售产品等;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备品备件、接受产品检验、标准化评审、技术提升等服务;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及其所属宁夏安普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矿山储量监测、勘查、核实、安全评价等服务;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购买耐火材料、接受技术服务等;与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中建材信用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接受技术服务或提供IDC服务等;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招采科技分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电商平台的采购,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购买原煤;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等单位、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为提供数字物流服务等。

(一)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水泥技术装备工程系统集成服务商,水泥工程技术服务稳居全球第一,提供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土建安装、矿山服务、生产运维等“一站式”系统集成服务。

(二)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完整的非金属矿物材料、玻璃纤维、纤维复合材料技术产业链,是我国特种纤维复合材料领域集研发、设计、产品制造与销售、技术装备集成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节能环保产业,围绕节能环保工程、装备制造、建筑节能材料三个主业,在余热发电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尤其是在水泥余热发电领域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拥有领先的以硅酸钙板为代表的建筑节能材料技术研发、核心装备制造、工程总承包、产品生产等全产业链服务能力。

(四)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评价、检测仪器及智能制造、计量校准、科研及技术服务五大业务平台,为客户提供质量、环保、绿色、安全、健康、节能等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评价、鉴定、咨询、培训、仪器装备等技术服务及综合性解决方案。

(五)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主要从事非金属矿业和地勘服务业两大主业。其中非金属矿业包括非金属矿开发,矿物功能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矿业权经营;地勘服务业包括资源地质勘查、地理信息测绘、地灾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地质勘察。

(六)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耐火材料行业在产品品种、服务领域、出口产品方面具有较大优势的综合型耐火材料服务商。

(七)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ICT产品增值分销领域,业务规模和服务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拥有一系列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平台产品和解决方案。具备端到端的数字化转型咨询、设计、实施、运维及运营服务的能力,为诸多行业合作伙伴提供方案和服务。

(八)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内外企业提供招标、集中采购、资产处置等服务,是中国建材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建设、运营和服务主体。

(九)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生产及销售。

上述企业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资信较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上述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能够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四、交易定价依据

(一)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备品备件等商品将通过招标、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

(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改造、设备维修、产品质量检验、标准评审、矿山储量监测、勘查、核实、安全评价等技术服务将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行业标准指导价、招标、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方式为依据确定。

(三)向关联方销售水泥、熟料等产品将根据招标、市场价格等方式为依据确定。

(四)向关联方提供数字物流服务价格将根据招标、市场价格并结合物料运输起止地点距离为依据确定,提供IDC业务服务将参照IDC市场行情确定价格。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依据要求具体的关联交易主体提供单项关联交易的定价说明,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报备文件

(一)《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宁夏建材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4-051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 本事项尚需提交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大华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首席合伙人:梁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名,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名)。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52,190.0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朱珉东,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2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云英,注册会计师,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4年1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2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1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鑫,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审计收费

公司结合行业标准、审计服务质量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大华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计不超过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8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33万元,均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一致认为: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 报备文件

1.《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宁夏建材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审核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及资质文件》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4-05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含所属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鉴于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包括所属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每个保险年度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投保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续保或者重新投保无需另行审议。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4-053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7日

至2024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12月11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众股股东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 2024年12月26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4:30。

(五)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电话:0951-2085256、0951-2052215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