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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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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2024年12月10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所有表决议案均获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子公司华西银峰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5年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5)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6)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8人

(7)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16,386.49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6,386.49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202.42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41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827.50万元

2023年度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6年2月,自2000年7月加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霖蓉,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自201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德龙汇能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浪莎股份有限公司、华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梓歆,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8月,自201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月开始在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12月,自1999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2月开始在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武兴田、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霖蓉、叶梓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均,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严格按照《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履行采购程序,结合同等规模上市券商年度财报审计服务费用水平以及2024年度审计范围的变化情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较2023年减少2.78%,为70万元/年,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10万元/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公司经公开比选方式拟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拟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和《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要求,选聘程序合法合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胜任工作。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减资标的名称: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银峰”)

2.减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

3.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一、减资事项概述

1.减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银峰”)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另类投资业务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实缴资本人民币15亿元。根据华西银峰现有实缴情况及投资计划,综合公司资产运营情况及下一阶段投资安排,公司决定对华西银峰减资5亿元。此次减资不涉及实缴资金缴回,减资完成后,华西银峰注册资本为15亿元,公司仍持有华西银峰100%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华西银峰减资的议案》。本次减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38号6楼602室D室

4、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5、注册资本:20 亿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2年11月30日

7、公司持股比例:100%

8、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

9、主要财务数据:

华西银峰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差额与净资产的尾差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三、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经测算,华西银峰本次减资后,其注册资本、净资本、各项风控指标及流动

性能够满足监管要求和经营需要。本次减资事项不改变华西银峰的股权结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公司会议中心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该议案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至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12:00。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信函送达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95,信函请注明“华西证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华西证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28-86150100

四、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3、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15分钟到达。

4、会务常设联系人:尹亮

电话:028-86150207

传真:028-86150100

邮箱:ir@hx168.com.cn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 )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括号内打“√”)

3、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6”,投票简称为“华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26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