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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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2024-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24-126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学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15,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4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王学海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王学海先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占其持股比例的24.8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王学海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股份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王学海先生于2024年9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王学海先生于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7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8%。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后,王学海先生未实施减持。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4-125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事务所《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大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向辉先生、杨洪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为更好的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大信事务所现指派吴惠娟女士、杨洪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吴惠娟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99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1999年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及独立性情况

吴惠娟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