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将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截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实际使用了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