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0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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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梁熹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满博宁先生因外地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于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徐洁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蓝振中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杨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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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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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特别决议议案:1,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已剔除董监高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昌慧、黄润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0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由30.53元/股向下修正为16.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扩张需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与恒基华体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适当增加,本次增加与恒基华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该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2月9日发出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吴国强主持。与会监事对《通知》所列之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与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扩张需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与恒基华体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适当增加,本次增加与恒基华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
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30.53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16.35元/股
● “华体转债”本次转股价格修正实施日期:2024年12月12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华体转债”按照向下修正条款调整转股价格,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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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5号)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了2,088,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880万元,并于2020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体转债”,债券代码“11357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华体转债”自2020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47.72元/股。
2020年7月8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47.72元/股调整为33.99元/股。
2021年6月8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33.99元/股调整为33.91元/股。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04,938股,于2022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2022年11月24日,“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91元/股调整为30.71元/股。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30.71元/股调整为30.53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具体如下: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95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华体转债”向下修正条款。
四、本次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下修正“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三)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由30.53元/股向下修正为16.35元/股。
五、转股价格修正结果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9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16.34元/股,召开日前一交易日(2024年12月9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为15.56元/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5.54元,股票面值为1.00元/股,因此本次修正后的“华体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16.34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由30.53元/股向下修正为16.35元/股。
本次修正后的“华体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12日起生效,“华体转债”于2024年12月11日停止转股,2024年12月12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4,000万元,其中与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华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因业务扩张需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与恒基华体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适当增加。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增加与恒基华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恒基华体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700万元,截至披露日,公司与恒基华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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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前次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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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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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张辉先生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于2024年6月13日结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构成关联关系,以及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履约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未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价格公允原则与关联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满足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人间的交易是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款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