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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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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第2次收益分配公告

2024-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2月1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6)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自红利发放日起计算。

(7)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1-666-99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