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4044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12月10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政军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一一专项品种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对照自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债券的种类
可交换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A股股票(股票代码:301069.SZ)的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期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债券品种及期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增信机制担保措施
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凯盛新材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转股、红利等)作为担保,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凯盛新材A股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有关担保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存续期间的初始担保比例、补充担保、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等,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为非公开发行,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且上述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票面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归还所有未换股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具体票面利率、计息付息方式、还本付息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在发行时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明确约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换股价格
本次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披露日前一个交易日凯盛新材A股股票收盘价以及前二十个交易日凯盛新材A股股票收盘价均价。具体初始换股价格、换股价格的调整办法、换股价格的修正条款等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有息债务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公司承诺不将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行业、影视行业、小贷业务。公司将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独立于公司其他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使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限制公司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4)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拟挂牌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办理本次债券挂牌转让事宜。本次债券挂牌后,相关的停牌或暂停转让事宜参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其他事项
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如赎回及回售机制、换股期限、换股价格调整及修正机制、违约处置机制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明确约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决议的有效期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深交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出具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后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4045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债券”、“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一一专项品种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对照自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方案
1、发行债券的种类:可交换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A股股票(股票代码:301069.SZ)的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期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3、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债券品种及期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增信机制担保措施: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凯盛新材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转股、红利等)作为担保,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凯盛新材A股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有关担保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存续期间的初始担保比例、补充担保、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等,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为非公开发行,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7、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且上述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8、票面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归还所有未换股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具体票面利率、计息付息方式、还本付息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在发行时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明确约定。
9、换股价格:本次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披露日前一个交易日凯盛新材A股股票收盘价以及前二十个交易日凯盛新材A股股票收盘价均价。具体初始换股价格、换股价格的调整办法、换股价格的修正条款等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10、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有息债务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公司承诺不将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行业、影视行业、小贷业务。公司将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独立于公司其他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使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11、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限制公司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4)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12、拟挂牌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与向深交所申请办理本次债券挂牌转让事宜。本次债券挂牌后,相关的停牌或暂停转让事宜参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13、其他事项。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如赎回及回售机制、换股期限、换股价格调整及修正机制、违约处置机制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明确约定。
14、决议的有效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深交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出具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后届满24个月之日止。
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的授权事宜
根据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对象、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发行时间、初始换股价格和换股期限、担保措施、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募集资金专户、偿债保障措施、交易流通安排、赎回及回售机制、换股价格调整及修正机制、违约处置等与发行条款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监管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3、负责具体实施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备案、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制作、补充、报送、执行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备案、挂牌转让相关的一切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并办理预备用于交换的凯盛新材A股股票的质押、换股手续,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申请文件,办理发行完成后债券转让交易事宜,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5、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发行文件的约定,具体办理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还本付息、补充担保、换股价格调整及修正实施、赎回及回售实施等事宜。
6、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改、调整或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实施或继续开展。
7、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备案、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8、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为本次发行的或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授权范围、时效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4046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于2024年12月10日已全部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4、5、6、7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步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12月25日(含25日)前送达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人:陈志
电话:023-67886985、67886900
邮箱:huapont@163.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邮编:401121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4。
2.投票简称:“华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
注:1、股东请在选项方框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4040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12月10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6名董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松山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松山先生、张海安先生、王榕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议案》。
公司出具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为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一一专项品种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对照自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债券的种类
可交换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A股股票(股票代码:301069.SZ)的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期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债券品种及期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增信机制担保措施
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凯盛新材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转股、红利等)作为担保,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凯盛新材A股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有关担保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存续期间的初始担保比例、补充担保、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等,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为非公开发行,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且上述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票面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归还所有未换股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具体票面利率、计息付息方式、还本付息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在发行时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明确约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换股价格
本次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披露日前一个交易日凯盛新材A股股票收盘价以及前二十个交易日凯盛新材A股股票收盘价均价。具体初始换股价格、换股价格的调整办法、换股价格的修正条款等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有息债务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公司承诺不将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行业、影视行业、小贷业务。公司将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独立于公司其他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使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限制公司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4)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拟挂牌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办理本次债券挂牌转让事宜。本次债券挂牌后,相关的停牌或暂停转让事宜参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其他事项
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如赎回及回售机制、换股期限、换股价格调整及修正机制、违约处置机制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明确约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决议的有效期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深交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出具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后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对象、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发行时间、初始换股价格和换股期限、担保措施、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募集资金专户、偿债保障措施、交易流通安排、赎回及回售机制、换股价格调整及修正机制、违约处置等与发行条款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监管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3、负责具体实施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备案、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制作、补充、报送、执行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备案、挂牌转让相关的一切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并办理预备用于交换的凯盛新材A股股票的质押、换股手续,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申请文件,办理发行完成后债券转让交易事宜,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5、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发行文件的约定,具体办理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还本付息、补充担保、换股价格调整及修正实施、赎回及回售实施等事宜。
6、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改、调整或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实施或继续开展。
7、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备案、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8、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为本次发行的或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授权范围、时效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独立意见;
5、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1日
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4041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140.17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40.17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保函、售后回租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授信额度明细(单位:万元)及授信安排
■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余额,实际融资余额在总授信额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上表未列示的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
三、担保额度明细(单位:万元)及担保安排
■
2025年度拟采用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担保方式。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与各子公司(包括上表未列示的子公司)间、各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公司与各子公司(包括上表未列示的子公司)间、各子公司间可相互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3月11日
3、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4、法定代表人:张松山
5、注册资本:1,979,919,191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精细化工、生物化学、试剂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药品研究,新型农药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香精、分析仪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8、最新信用评级:无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泰生物”)
1、公司名称: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7月1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27号1号楼A区4层
4、法定代表人:陈伯阳
5、注册资本:1,225,800,000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9、最新信用评级:无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11月4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9号
4、法定代表人:张东辉
5、注册资本:176,796,658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4号,分支机构项目:农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肥料销售。)
7、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颖泰生物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9、最新信用评级:无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57年1月1日
3、注册地址: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777号
4、法定代表人:戴荣华
5、注册资本:500,000,000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农药(详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生产:氢气、氮气;年回收:甲苯、异丙醇、环己烷(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中间体表面活性剂(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包装材料钙塑箱板,PE包装瓶,复配和包装产品;副产化肥硫酸铵、氯化铵;农药经营(凭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颖泰生物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9、最新信用评级:无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河北万全宏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河北万全宏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7月20日
3、注册地址:张家口市万全区郭磊庄镇
4、法定代表人:曹四新
5、注册资本:33,560,000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颖泰生物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9、最新信用评级:无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六)山东福尔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东福尔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4年4月28日
3、注册地址:龙口市徐福镇儒林庄村
4、法定代表人:陈军
5、注册资本:226,000,000元人民币(下转1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