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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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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宁波交投杭州湾跨海大桥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平安宁波交投杭州湾跨海大桥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为“甬交REIT”,扩位证券简称为“平安宁波交投REIT”。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本基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4、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 1,000,000,000 份。其中,本基金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数量为 800,000,000 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 80%。网下发售最终发售份额数量为 140,000,000 份,占扣除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后发售份额的 70%,公众发售最终发售份额数量为 60,000,000 份,占扣除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后发售份额的 30%。

(1)战略配售

本次发售的十八家战略投资者均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基金战略投资者100%配售。

本次发售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2)网下发售

本次发售中全部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提交了认购申请,并完成了认购款项的全额缴纳。最终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为8.18905007%,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本基金配售结果符合《平安宁波交投杭州湾跨海大桥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

本基金本次发售不存在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情况。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2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基金《询价公告》所披露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述期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及可交易份额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根据前述网下投资者的交易要求,除可交易份额外,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网下配售对象获配的其他份额不得卖出。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存续期(即基金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10年,本基金在此期间内封闭运作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存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或在本基金开通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业务后进行场外份额转让,具体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办理。

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流程、到账时间等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益并承担基础设施价格波动。由于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等的投资标的存在明显差异,故本基金与上述类型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与作为公路收费权类产品基金净值逐年降低甚至趋于零的风险、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风险及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其中,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中投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发售失败风险、中止发售风险、停牌或终止上市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本基金整体架构所涉及的风险、潜在利益冲突风险、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持有份额比例较高可能导致的风险、对外借款的风险、基金净值无法反映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允价值的风险、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基金净值未能准确反映基金实时运营状况风险、新种类基金收益不达预期风险、基金限售份额解禁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宁波交投履约能力风险、原始权益人较多且资质差异较大的风险、交易文件争议解决条款不一致导致诉讼成本增加的风险等,以及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导致的行业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市场环境风险、车流量分流及降低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政策调整风险、资产收购及处置需经过主管部门同意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收购与出售的相关风险、用地手续和固定资产投资手续方面风险、部分相关资产未纳入基础设施项目资产范围涉及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收费政策风险、估值与现金流预测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投保额赔付的风险、前期重组安排相关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提前终止风险、基础设施资产到期移交风险、股东借款带来的现金流波动风险、资产转让无法完成的风险、关于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质量的风险等,具体风险请参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的相关内容。

基础设施项目在评估、现金流测算等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假设前提,这些假设前提在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对这些假设前提进行审慎判断。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础设施基金资产、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或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本基金相关风险因素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附表:网下投资人配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