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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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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3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9日、12月10日、12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针对公司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询证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