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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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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开展伦铝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7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开展伦铝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公司拥有完整的铝加工产业链,产品生产、销售环节与铝价相关度较高。锦泰贸易大部分出口产品定价需参考伦敦金属交易所原铝价格(以下简称“伦铝”),为规避铝价波动带来的风险,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贸易”)决定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外盘伦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产品销售价格、库存金属减值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稳定生产经营。

● 交易品种:伦铝期货合约

● 交易工具:远期

● 交易场所:具有境外金融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银行、伦敦金属交易所

● 交易金额:锦泰贸易拟以银行授信额度投入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如发生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临时追加保证金要求等突发事件,锦泰贸易将以自有资金对保证金进行补充。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拥有全球唯一同地区最完整的铝产业链,该产业链涵盖了能源、氧化铝、电解铝、铝型材、铝板、带、箔等整个铝产业上下游环节,主要产品涵盖了建筑型材、工业型材、高精度铝板带箔等领域,生产规模居国内前列。

公司拥有完整的铝加工产业链,产品生产、销售环节与铝价相关度较高。锦泰贸易大部分出口产品定价需参考伦敦金属交易所原铝价格(以下简称“伦铝”),为规避铝价波动带来的风险,锦泰贸易决定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外盘伦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产品销售价格、库存金属减值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稳定生产经营。

2、交易金额

(1)锦泰贸易已与境内多家获得银监会审批资格的银行完成洽谈大宗商品衍生品业务,并与部分银行签署《大宗商品衍生交易主协议》及附属协议等文件,现已具备在境内从事外盘伦铝套期保值业务资格;

(2)交易数量:年度境外期货总保值量不超过20万吨,按目前伦敦金属交易所三月期铝价2,600美元/吨计,套期保值占用保证金比例按10%计算,预计需要占用银行授信额度约40,000万元人民币,相关的交易资金占用银行提供的授信额度,能够有效节约锦泰贸易现金流;

全部建仓所需保证金计算公式:伦铝价格*保值数量上限*保证金比例*预期汇率均值=2,600美元/吨*20万吨*10%*7.2=37,440万元人民币;

锦泰贸易拟以银行授信额度投入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如发生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临时追加保证金要求等突发事件,锦泰贸易将以自有资金对保证金进行补充。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以银行授信额度为主,同时拟以自有资金应对授信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临时追加保证金要求等突发事件。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出口订单定价模式为伦铝价格+加工费,伦铝价格受宏观、资金、情绪等因素扰动,容易出现剧烈波动,伦铝价格大幅波动不利于公司经营利润的稳定。

公司拟通过伦铝套期保值来实现出口订单销售价格的提前锁定,来防范和规避伦铝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出口业绩的负面影响,寻求出口订单利润的稳定实现。

公司本次交易品种为伦铝期货合约,交易工具为远期,交易场所为具有境外金融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银行、伦敦金属交易所。

公司开展伦铝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通过银行柜台交易来进行实务操作,而非在境外直接从事期货交易,公司直接与拥有境外衍生品交易资质、资金实力雄厚、履约信誉度高的银行签订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附加协议,约定双方合同生效的条件、争端解决办法、违约补偿机制,合理保障双方的权益,将业务自身的法律风险已降到最低。

5、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交易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现阶段外盘伦铝价格涨跌限制为12%,未来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过大或出现连续的涨跌停行情,存在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2)资金风险:外盘伦铝保值业务交易资金占用银行授信额度,但保证金占用比例过高,易导致授信额度的使用率偏低,完全依赖授信额度开展交易,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4)信用风险:银行授信交易并非完全转嫁风险给银行,大宗商品的报价来源于外部市场,我们无法获知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或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

2、风控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控制措施:锦泰贸易开展外盘伦铝的保值业务,一方面能够满足境外客户订单点价的需求,另一方面为了有效锁定出口订单的预期销售利润,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制定完善的交易方案,期货内外盘同步操作,同时设置合理的价格预警机制,动态关注价格波动,并进行相应的止损操作。

(2)资金风险控制措施:锦泰贸易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根据业务需要,在公司主管财务部门安排指定人员进行账目处理、资金调拨,并跟踪账目结算,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完善内部资金监管机制。

(3)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措施:锦泰贸易将不断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内部业务监管、审批及授权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关联岗位衔接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强化业务流程学习,增加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为企业稳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4)信用风险控制措施:选择资金实力雄厚,与公司有着长久合作业务基础的多家银行作为境外保值业务的委托单位,密切沟通银行大宗衍生品交易部门,熟悉银行内部报价机制及风险源头,可以通过分仓交易,把信用风险降到最低。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和衍生品端损益对冲现货端铝价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审慎、合法、合规地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保值会计》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备查文件

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68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12月11日15:00时在公司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 11月29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正清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维护广大公司及广大投资,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针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造成影响,有利于推动公司未来持续发展。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针对《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股本、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工商登记备案要求,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山美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

针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山美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本次担保展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山美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针对《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针对《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预计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PT.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针对《预计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PT.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针对《关于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签订公平合理,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针对《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针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情况,经审核,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针对《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营运资金需求、宏观环境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统筹考量,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67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9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吕正风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维护广大公司及广大投资,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因市场情况导致公司股价长期处于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可结合自身情况提请董事会审议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24元/股条件下,分别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亿元人民币与上限6亿元人民币,测算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6.24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及减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4年12月9日实施完成并于12月10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同时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增加代输天然气业务,拟对原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结合以上变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要求,各类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和新增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需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进行规范条目表述,因此公司拟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市场登记备案手续。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伦铝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拥有完整的铝加工产业链,产品生产、销售环节与铝价相关度较高。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贸易”)大部分出口产品定价需参考伦敦金属交易所原铝价格(以下简称“伦铝”),为规避铝价波动带来的风险,锦泰贸易决定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外盘伦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产品销售价格、库存金属减值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稳定生产经营。

锦泰贸易拟以银行授信额度投入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如发生银行授信额度不足或临时追加保证金要求等突发事件,锦泰贸易将以自有资金对保证金进行补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伦铝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产品定价模式为铝价+加工费,生产经营涉及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环节与铝价息息相关,且产品生产至销售具有一定周期,铝价的波动对半成品、库存金属具有较大影响。

因此,公司决定选择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库存成品减值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稳定生产经营。

期货保证金占用规模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另预留20,000万元追加保证金以应对期货交易所节假日临时调高保证金等需求,用以预防公司库存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自营保值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锦泰贸易实际业务需要,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锦泰贸易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锦泰贸易拟以银行授信额度投入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年累计签约金额不超过70,000万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山美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山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公司”)贸易需求,公司拟与法国巴黎银行(以下简称“法巴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为美国公司在法巴银行申请额度为50,000万美元的担保展期。本次担保展期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担保合同》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山美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于2017年12月31日续签了《综合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每年以附表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价格根据提供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确定,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无国家定价的,则执行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的,则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有效期限为十年。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南山集团签订的“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以下简称“协议附表”),协议附表约定如下:

注:参考国家/地方定价的交易价格,如国家/地方定价调整,公司执行金额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2024年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因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昌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山国际”)于2021年1月28日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每年以附表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价格根据提供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确定,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如无国家价格,则适用市场价格;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依据《协议》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有效期限为十年。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新南山国际签订的“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以下简称“协议附表”),协议附表约定如下:

注1:生产用水(含污水处理)按照龙口市物价局2025年定价执行

注2:参考国家/地方定价的交易价格,如国家/地方定价调整,公司执行金额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2024年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因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昌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预计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PT.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与齐力铝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PT.Bintan Alumina Indonesia(以下简称“BAI”)与齐力铝业子公司PRESS METAL BINTULU SDN BHD(以下简称“齐力民都鲁”)签订了《氧化铝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BAI向齐力民都鲁提供氧化铝, 双方每年以合同内容确定氧化铝的销售价格(以澳洲氧化铝价格指数及伦敦金属交易所铝锭期货价格系数定价)、数量及结算时间,双方预计2025年度交易累计发生额不高于4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到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事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协议内容,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双方决定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限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因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昌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已到期,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2025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预计关联交易情况详见下表:

注:结算发生额/全年发生额为合并范围内各公司间的交易额

具体利率情况如下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因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昌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因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昌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营运资金的需要,同时考虑宏观环境的影响,为公司及时获得授信支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

公司拟向各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出口代付、反向保理、商票融资、国内证项下融资、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低风险业务、供应链融资、融易信、银团贷款、出口保理等品种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和期限,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

1、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一概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股东大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2、签署、批准公司因业务需要,需新增办理的授信业务,新增的单一授信银行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届董事会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四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的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66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12月14日开始,至2024年12月9日结束,累计回购股份94,882,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1%。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0日办理完毕上述94,882,0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708,552,848股变更为11,613,670,848 股。

二、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情况

本次注销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量为依据)持股比例变化情况测算如下:

权益变动的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